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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ljqz2322108/2021-00002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龙家圈镇 成文日期: 2021-07-2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龙街办发〔2021〕17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家圈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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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市里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街道范围内部署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对街道“合用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全面改善“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村(居)民自建房(“住改商”“住改仓”“出租屋”)、家庭式作坊等小型生产经营性场所,以及具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性质的汽配城、物流仓储企业、五金建材市场,寄宿制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等。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住人、实施防火防烟分隔、打通疏散通道、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四大要素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大整治行动。根据“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的原则,针对应完成达标治理而未完成的“合用场所”,围绕违规搭建使用夹层、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关停或查封。

(二)开展大培训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公安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社会单位员工、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一懂三会”,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开展大宣传行动。充分发挥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性制作消防宣传节目、公益广告、宣传和视频资料,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基层力量深入村(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四)开展基层大提升工作。采取“政府补一点、部门贴一点、业主出一点”等方式,鼓励引导“合用场所”安装应用智慧用电、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推广自带逃生窗防盗网等手段,有效压减火灾亡人风险。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演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在“合用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推行“一街道(区)一微型消防站”机制,建设消防安全巡查队、初起火灾扑救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基层消防工作主力军,真正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四、工作职责

(一)各村,各管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全面组织发动综治办、应急办、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微型消防站等基层网格力量对辖区“合用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落实整改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违章乱搭乱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文旅部门负责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公共娱乐场所场所的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公安部门 负责督促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的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住建部门负责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对新建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沿街商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排查治理。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统战(宗教)部门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治理。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快递场所的排查治理。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配合街道对“合用场所”用电情况、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四)消防救援机构。深入研究剖析“合用场所”典型案例和火灾风险,研究对策措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对街道、公安派出所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区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治理标准。按照“隐患零容忍”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违规动火动焊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二)提高设防等级。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查边改”的方式,参照“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措施示意图(附件1),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设防等级:一是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合用场所”的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符合防火、防烟分隔和疏散逃生条件的夹层和区域,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且住宿人员最多不超过1人。二是保持安全出口畅通。生活、住宿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设置直接对外的逃生、救援出口,确有困难的应当设置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按要求设置可内部开启的逃生出口。三是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重点整治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电线老化、超负荷用电、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进行充电和使用大功率高温加热、取暖等电气设备等方面突出隐患问题。四是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合用场所”应配备至少2具4千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合用场所”必须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等级,采取安装独立式感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提升初期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分类集中治理。8月15日前,要高标准打造“合用场所”整治达标样板,及时组织“合用场所”业主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实现“合用场所”全面达标。要聚焦“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系统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未完成整治达标的“合用场所”“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合用场所”,要果断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对确需住宿且具备整改条件的“合用场所”,要主动指导业主做好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改造措施,并强化整改期间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火灾事故;要建立“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达标清单(附件2),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针对其它未留宿人员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小场所”,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分类分批集中解决到位。要适时对已经整治达标的场所进行“回头看”,防止违规住人回流、隐患动态反弹,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用场所”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与“百日攻坚”行动有效衔接。各管理区、各村是“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合用场所”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制度不足和短板,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高属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考核重要内容,实施量化考核,成立督导验收组,对街道所有“合用场所”进行督导验收,凡发现排查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将及时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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