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发〔2024〕1号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出租闲置房屋的申请
县财政局:
我单位有一处房屋闲置,为许家湖镇沿街商用出租房,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房屋继续对外出租,具体如下:
许家湖镇沿街商用出租房,三层,2200平,房屋权属沂水县许家湖镇,于2023年建设,所用资金是基层工作队帮扶资金。
特此申请,望给予批准为盼。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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