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06-14-2017-00004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许家湖镇 成文日期: 2017-06-1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中共许家湖镇委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6-1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遏制农村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镇社会文明程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管理区、村要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活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宣传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每村要有不少于3处宣传厚养简葬、文明婚嫁方面的标语,并利用宣传栏、村村响喇叭、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正反面典型;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致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一封信》的形式,使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树立起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简葬的新理念、新风尚。要把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居(社区)、“幸福、文明、和谐”家庭、四德榜的重要条件,调动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实行村干部包片、党员联户的制度。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推进移风易俗奠定良好基础,提供有效载体。各村要在民政所指导下充实提升红白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2人,理事3至9名,党员和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提倡将村内有影响力的族老纳入到红白理事会中。红白理事会要实行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

三、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革除传统陋习。各村要按照实际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及婚丧事简办标准,将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中。红白理事会成员要集体签订承诺书,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严格按章程开展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对婚丧事宜要按照简办标准,坚持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理事会要积极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公事大操大办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承诺带头抵制丧葬陋俗行为,带头实行公益性公墓安葬和绿色祭扫,同时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殡葬行为。

四、制定奖惩办法,形成制度保障。党委政府把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加强检查监督,抓好落实。6月30日前完成已选址的6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7月初达到使用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把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年内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新去世人员按照进入的先后顺序给予村级一次性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凡本镇户口的居民死亡火化后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原已制作棺木不再使用的,每具补助村级1000元,按简葬标准进行安葬的,每例补助村级500元。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公墓建设迟缓滞后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年内去世人员没有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追究村支部书记、管理区书记、包扶领导相关责任。

五、形成部门合力,倡导婚丧新风。镇纪委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方面的监督,及时查处殡葬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人员;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民政所要推动村居红白理事会规范提升,健全基层殡葬服务体系;综治办要依法惩处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财政所要完善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资金保障制度,保障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和惠民殡葬资金;人社所在办理干部群众丧葬费申请业务时,倡导提供火化证明和公墓安葬证明;乡建办、林业站等要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选址的审核工作;国土所要加强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的供给和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坟和乱埋乱葬等行为;水利站要依法查处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河流两岸建墓行为;执法办要查处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及出殡抛撒冥纸、焚烧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丧葬行为;市场监管所要依法做好棺材、纸扎等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监管和查处;工会、妇联等站所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识,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