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14-2017-00004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许家湖镇 | 成文日期: | 2017-06-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中共许家湖镇委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6-1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中共许家湖镇委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发动全镇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挖掘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推动许家湖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1、强化社会宣传。注重利用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加大对“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集中宣传报道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家庭”、镇级“文明、和谐、幸福”家庭、“最美家庭”,宣传各个群体“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的优秀案例,特别要围绕“孝”字做文章,宣传孝老爱亲的典型,曝光不孝子孙的案例,用新媒体的力量激发人们的道德良心。要将创建活动的宣传融入公益广告制作,在镇广场、各村宣传栏、文化广场、庭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更新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文明、和谐、幸福”家庭的创建标准、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的动人故事等。要将“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融入善行义举四德榜,让文明家庭、孝老爱亲典型上榜,成为群众认可的道德榜样。要将“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融入精神文明创建中,在道德模范、沂水好人等先进典型中树立文明家庭典范,通过丰富道德文化墙和乡村文化中心的内容,以道德力量引领好家风、好村风。
2、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国际家庭日”、“邻里日”等公益日或传统节日等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将创建活动具体化,责任单位:宣传办、妇联。以青年志愿者队伍、党员、群众代表等为依托,入户发放宣传材料,推动创建活动进家入户,责任单位:党建办、团委。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采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典型报告、层层培训、群众大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家庭学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律法规,争创守法明理之家,责任单位:司法所。在全镇开展“传承好家训 建设好家风”主题人物暨家庭故事征集推广活动,挖掘一批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先进家庭典型,引领全镇热议家风、传承家风,责任单位:文化站、党建办。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亮家风”、“晒家风”活动,并通过主题班会、演讲、黑板报、手抄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让学生树立好家风意识,责任单位:镇教委。将文明家庭创建融入各村道德讲堂,将开展家庭读书、爱国主义、环保节约、环卫一体化、户户通改厕等特色创建纳入其中,通过引导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各方面的素质,责任单位:文化站。以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美在农家”行动为依托,打造“庭院美、居室美、家风美”的美丽家庭和“布局美、绿化美、特色美”的美丽庭院,责任单位:妇联。
3、深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村级“五好文明家庭”、镇级“文明、和谐、幸福”家庭、“最美家庭”等系列创评活动,宣传办、党建办负责统筹、指导创评活动;文化站、妇联重点负责镇直机关的“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评活动;各管理区重点负责各村的“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镇教委重点负责各学校的文明家庭创评活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2日)成立许家湖镇“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小组成员及责任,确保各项具体活动稳步有效推进。各相关站所、管理区结合活动方案和评比细则,将材料按要求汇总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要在文化广场、主要街道,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比标准、重要意义,扩大社会知晓率。责任单位:宣传办、文化站。
2、征集推荐阶段(5月23日-6月30日):层层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基层孝老爱亲典型人物和感人事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线索和相关资料,征集对象为遵纪守法、崇尚公德、家庭和睦、忠诚互信、积极向上、精神健康、热心公益,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积极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家庭。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评比表彰阶段(7月1日-7月30日):通过活动领导小组初步筛选,网络公开投票等程序,评选出文明家庭系列典型,并发文、挂牌表彰、择优推荐。
4、宣传推广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在各级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并通过道德讲堂、村村响、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文明家庭”基层宣传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文化站、党建办、宣传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发动。要立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分类创建,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吸引力,要把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融入党建模范村、文明单位、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省级卫生乡镇创建中,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全面落实各项任务。镇直机关重点评选一批“清廉、和谐”家庭,农村“移风易俗”婚事丧事简办家庭、城镇绿色生态文明、邻里互助家庭,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
3、抓好工作落实。各管理区、镇直部门要把“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将落实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力求接地气、出实效,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先进典型有所得,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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