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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8-2017-00015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许家湖镇 成文日期: 2017-07-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公布许家湖镇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8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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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办字〔2017〕43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办字2017〕24号)精神,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在我的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河长组织体系予以公布:

一、级总河长、河长

长:刘健铭  委书记

   长:耿立江  委副书记、政府、政协主任

        张苹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同武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张梓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镇长

二、级总河长、河长职责

镇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镇级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库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库执法监管等;牵头制定相应河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报同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查批复,明确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管理区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分段设立村级河长,由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

三、河长制办公室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服务中心镇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制定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审查重要河库专项方案,负责全镇河长制验收和工作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明确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的机构,设立河库监管站,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

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南社管理区、东辰管理区、裕丰管理区、正阳管理区、三马管理区、袁家庄管理区、满堂坡管理区、城子管理区、泉子湖管理区、长乐管理区、春水管理区、水利服务中心、乡建办、党建办、财政所、经管站、林业站、农机站、人社所、企业办、环卫所、环保所、执法中队、国土所、教委、交管所、交警三中队、医院、司法所、广播站、工商所、兽医站、派出所、法庭、供电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供销社、农商银行、邮政支局、食药所、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

 

                                                        

许家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76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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