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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8-2017-00016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许家湖镇 成文日期: 2017-07-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委村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8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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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总支,各村职能党支部:

《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委村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许家湖镇委

2017年7月18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委村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自县委对我镇村级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督查工作组对全镇70个村进行了村级党务巡查,对63个村进行了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根据督查反馈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村级督查工作组反馈意见要求,按照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和村级党务巡查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确保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好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目标

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县委督查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再次发生。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更加和谐。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督查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各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负总责,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说立行,马上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短时间内见到明显成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三、整改工作的具体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各管理区、村根据镇委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督导工作组反馈意见,着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7月20日前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整改检查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7月26日)

各主责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指导各管理区、村开展整改工作,并对其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镇村级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办)备案。

3、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7月27日至8月3日)

各级各部门要于8月3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认真总结,规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今后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主责部门及相关管理区、村,镇委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

1、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总支(支部)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督促各管理区、村进行主体责任任务分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党总支(支部)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推动落实“一岗双责”。

责任单位:党政办

责任领导:张梓泉

完成时限:7月26日

2、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工作缺少常态机制。监督执纪“四种常态”运用把握不到位。缺乏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常态化工作安排。加快转变职能,配齐配强纪检委员,提升纪检干部能力。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积极运用“四种常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形成有力的震慑,确保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责任领导:庞金增

完成时限:7月26日

(二)党建工作方面

“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到位。阵地建设不规范,违法违纪党员处理等档案资料不齐全,党费收缴不规范,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严格。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贯彻落实沂委[2017]16号《关于建立“支部主题党日”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议事决策等深度融合,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沂组通字[2016]62号《关于在村级组织中推进“四议三评一审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环节,提高村级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单位:党建办、党员教育中心

责任领导:孙伟、张梓泉

完成时限:7月26日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设方面

对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行为从严查处,限期整

改,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经管站

责任领导:徐而达、庞金增

完成时限:7月26日

(四)涉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

落实上级惠农政策不力。要围绕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实施、

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零容忍”态势。加强对落实惠农政策的督导,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准确理解上级惠农政策,确保惠农政策及时、彻底的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经管站、扶贫办、财政所、民政所

责任领导:徐而达、孙伟、张世习、杨蒙

完成时限:7月26日

(五)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对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以及工程协议、明细、验收资料不齐全,履行民主程序的会议记录不完善,重大支出记录不详细,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付款手续中未附审批单、公示记录,未使用正式发票、单据,未附借款票据或借款入账单据凭证号等问题。要围绕“三资”加强监管,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销号。村集体经济收入及时全额交镇代管资金账户;收支明晰,每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要对现金长短款、账务人员未交接、坐收坐支、白条顶库、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村级现金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按规定认真组织盘点和交接工作,及时调整相应账务。

责任单位:经管站、审计站、财政所

责任领导:徐而达、孙伟

完成时限:7月26日

五、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靠上抓整改。各大办要成立问题整改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到位,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整改方案要具体,要实事求是。同时建立销号制度,整改过程中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主责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属于哪个部门监督的哪个部门要监督到位,要按照规定来执行。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导,适时开展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对于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工作台账,确保问题件件有落实。同时要明确整改期限、时间节点及相关责任,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主责部门要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县委督查反馈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找病根,总结经验方法,力求彻底将问题整改完善。同时举一反三,对县委尚未督查发现,但已经存在的问题,按照上述时间节点一并整改到位,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要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成效机制,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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