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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8-2017-00017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许家湖镇 成文日期: 2017-07-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7-28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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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村、镇直机关、双管部门、“两新组织”党支部: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镇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试行)的通知》(临组发〔2012〕9号)精神和沂水县《农村发展党员全程质量监控操作规程》,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标

2017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30名。计划于4月份开始,6月底前和8月底前,分别完成全年发展计划,9月中旬确保全部完成。新发展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农牧渔民不少于20名、女性不少于10名、35岁以下不少于18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名、“两新”组织人员不少于3名。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确保每村保持5名左右入党积极分子常数。

二、工作重点

今年,全镇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①农村生产工作一线、35岁以下青年、妇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农民,特别是要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②“两新”组织中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③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④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完成90%。

三、措施保障

一要严把标准质量。围绕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严格发展党员标准,从源头上把好入口,重点落实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公推、“两推一公示”制度,“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递进培养、公推公选制度,严格资格审查,严肃组织审核,做到民主集中、公开透明。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台账,对长期未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重新推荐确定,及时进行调整。通过定期见面谈话、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半年写实考察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集中组织教育培训,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同时通过兑诺考核等方式,跟踪教育培养。

二要优化队伍结构。突出发展重点,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稳步提高发展工人党员比例,突出抓好班子软弱涣散村、党员结构失衡村发展党员工作,将政治素质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热心服务群众工作、年富力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务工人员、复转军人、致富带头人纳入重点培养对象,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等问题。对离开居住地常年在外务工、学习、经商人员以及刚毕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不熟悉村居情况,不能发挥党员作用的,从严掌握。在坚持标准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特别是驻外党组织的作用,加大在优秀农民工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要对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对重点村、难点村发展党员,推行现场指导咨询制,镇党委组织委员必须到会指导;对特别复杂的村,根据需要,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实地设立现场咨询席,指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现场解答释疑,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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