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31-2017-00006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许家湖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2017年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 |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2017年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现就2017年度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镇党委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明确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限,抓好措施落实;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一责任人:刘健铭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5月上旬
2、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定,健全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建站
完成时限:全年
3、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及时同管理区、镇直部门党总支、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开展履责谈话,提醒谈话对象切实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要求,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
4、突出问题导向,改进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同管理区、镇直部门党总支、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
5、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研究制定专项检查考核方案,进一步改进考核机制体系,压紧压实各主责部门责任。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
6、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结合党建述职,年底开展各管理区书记、村职能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向镇委进行述责述廉。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7、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严肃予以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责任。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二)从严抓思想教育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廉政教育进党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建站
完成时限:全年
2、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加强纪律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做好专题策划,扩大宣传效果。督促各大办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
第一责任人:冯韵颖
责任单位:宣传办
完成时限:全年
3、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警戒和震慑作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和沂蒙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三)从严抓作风建设
1、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管理区、站所(双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站所(双管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2、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抓节点与抓日常相结合,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切实纠正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3、督促各大办发挥关键作用,聚焦扶贫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并完善重点督导制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必要时直查直办。督促职能部门对照职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绩考办
完成时限:全年
4、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加强对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执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第一责任人:孙伟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审计站
完成时限:全年
5、巩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专项整治活动成效,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6、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包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制度。
第一责任人:李宝波
责任单位:信访办
完成时限:全年
(四)从严抓选人用人
1、认真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选拔任用干部。
第一责任人:孙伟
责任单位:党建站
完成时限:全年
2、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认真排查梳理干部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廉政档案,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五)从严抓执纪监督
1、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准则、条例和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第一责任人:张梓泉
责任单位:党建站、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3、深化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搞好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扎实推进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一责任人:孙伟
责任单位:党建站、审计站
完成时限:全年
4、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政府责任清单。
第一责任人:孙伟
责任单位:人社所
完成时限:全年
5、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效,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第一责任人:孙伟
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大厅
完成时限:全年
6、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镇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一责任人:刘健铭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六)从严抓惩治腐败
1、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支持之责,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听取重要和复杂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支持纪委“三转”,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
第一责任人:刘健铭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快从重查处。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协作配合,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第一责任人:庞金增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二、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是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好,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排序第一的主责部门要对照镇委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会同配合部门研究制定内容明确、措施具体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划定完成时限,同时,要根据承担的具体任务,一并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要坚持定量考核,实行量化制打分,分出层次,排出名次。要以日常考核为主,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考核,年底将考核成绩报镇委、镇纪委,并纳入镇委综合考核。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主责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镇委报告一次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情况调度、实地督导等不同方式,督促主责部门认真抓好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