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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zgz2731117/2023-000008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沂水县诸葛镇 成文日期: 2023-04-06
发文字号: 诸政发〔2023〕7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诸葛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4-0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诸政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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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诸政发〔2023〕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诸葛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专班推进,按照“政府统管、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扬尘污染治理,有效降低PM10浓度,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重点

(一)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按照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要求,实行差异化管控,树立标杆工地;推进“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对建成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分类实施管控,从内部道路、土石方作业、车辆运输、渣土覆盖等环节做好管控,要严格落实进出车辆冲洗要求,严禁带泥上路;对长期停工的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绿化;裸土、物料全部覆盖到位,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建筑垃圾要用编织布或不少于2000目的防尘网临时覆盖。对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先停工再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单位在实施拆迁作业时要采取高压喷淋、洒水、喷雾、设置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扩散污染,对拆迁作业已完成但不能立即实施建设的,应用防尘网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拆迁完工后的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有拆迁的工地在扬尘治理方面,需施工方自行负责抑制降尘,属地派专人负责监督,镇乡建办和执法中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推进道路扬尘治理

全面开展道路的深度保洁工作,相关责任村要按照责任划分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扬尘进行网格化管控,根据职责划分,增加洒水频次,确保保洁到位,严禁出现干扫、漏扫等情况,从主干道到村街小巷进行全面冲洗保洁,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

(三)推进车辆运输扬尘治理

强化车辆管控,加大路查频次,对货运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其中,工程泥浆运输要采用密闭罐车,砂石、煤炭、石灰等物料运输要加盖篷布,货物不得外露;工程渣土车运输必须使用密闭装置的专用车辆。对物流货场及露天货运停车场实施重点管控;工程渣土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务必做到净车上路,不满溢、不撒漏。

(四)推进工业企业内部扬尘治理

全面抓好企业内部物料堆放、生产工艺扬尘、除尘设施运行等方面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做好内部扬尘管控,门前“三包”到位,组织开展企业大清洗,彻底清除厂区道路、厂房设备、树木及绿化带积尘,要求每周厂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洁,并形成长期机制。组织工业企业进出道路至主干道设施清扫保洁,修补破损路面,硬化裸露地面。

(五)推进绩效督查扬尘治理工作

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定期督导工作进展和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且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行为进行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推进工作专班要落实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细化分工、全力靠上、一抓到底;各管理区、村及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推进、有序完成。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分管领导靠上抓督导工作推进,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不断强化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生态环境事业、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王建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诸葛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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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李开华

现场解答地址:诸葛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39-27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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