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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2-000002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杨庄镇 发布日期: 2022-03-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杨庄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杨庄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中共杨庄镇党委、杨庄镇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和省、市、县重要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崭新工作局面。现将2021年度杨庄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

1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相关部门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2党委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多次在党委会、班子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力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二)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今年以来,我镇多举措多形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相关会议、设立专栏报版、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有影响有效果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学法守法,把法治建设列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于2021年06月09日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培训;于2021年11月30日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精神”专题培训、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精神”专题培训;于2021年12月份,组织党委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评;三是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22个村(社区)全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由专门的挂点律师进驻,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班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三)加大法治审核力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我镇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镇政府聘用了一名法律顾问、22个社区均落实“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要求,法律顾问发挥实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本年度共审核合同文件3份,并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杜绝了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可能。经排查,2021年杨庄镇党委发文记录共47份、杨庄镇政府发文记录共41份,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故而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审核的情况。

(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

1、调委会建设及调解员选聘

我镇自设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始终重视调委会建设工作,调委会已挂牌为市级品牌调解室——“李学调解室”,目前品牌调解室作用发挥良好;杨庄镇调委会现有专职调解员二人,专职调解员到岗到位、充分发挥功效,本年度共调解案件92件,调解案件数量比上年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2、全面落实大调解机制

镇调委会落实访调、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杨庄法庭、杨庄派出所、镇信访办等站所的协同配合,年内多次配合杨庄法庭和杨庄派出所调查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多起疑难信访案件的调处,全力推动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熟练操作山东智慧调解系统,辖区内调解案件全部录入智慧调解系统,无一遗漏、错误。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虽然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管理亟需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一,行政处罚数量偏少和档案卷宗质量不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够宽阔,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不够深入。三是群众认识不够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缺乏广泛的群众参与,导致依法治镇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群众了解程度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临沂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杨庄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

镇党委书记、镇长始终坚持法律至上,支持各部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镇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三)认真推进我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

在审议决定乡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前,注重研究分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中的作用。

、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以宣传《民法典》为核心,着重开展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活动,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镇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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