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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3-00002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23-08-18
发文字号: 崔政发〔2023〕17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崔家峪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崔政发〔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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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崔家峪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崔政发〔2023〕17号

各管理区、各村、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守好药品安全底线,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现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崔家峪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聚焦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夯实基础支撑、全面提升基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能力,全力服务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瞄准重点环节,加强风险管控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网络销售企业、既往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行政处罚的企业、个体诊所、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重点产品主要是疫苗、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集采中选产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检查重点为“两品一械”生产经营规范性及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通过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销售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线索处置,重点打击通过网络违法违规经营、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正规渠道购进、化妆品“一号多用”、生产经营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做好处罚、整改、关停、移送移交等工作,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依托“镇、管理区、村”三级网格治理体系,明确网格员“两品一械”协管职责,建立镇政府、市场监管所对村网格员的双重管理体制。增强网格员的药品方面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组织开展专项巡查、主题宣传等活动,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网格员发现有可疑违法行为时第一时间直线上报,实现信息无缝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药品治理体系。

(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以防范化解风险为出发点,以案件查办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实施联合惩戒、行业禁入、从业禁止,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智慧监管平台作用,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通过平台终端实时监测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经营情况,实现远程监管。

(四)创新工作监管方式方法

推行化妆品规范经营事先告知制度,在商超、美容美发等潜在化妆品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规范经营告知书。采取事后监管为事先服务的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提升守法经营意识。

四、实施步骤

全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自2023年8月开始,至2024年11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8月)

制定行动方案,完善工作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集中深入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工作落实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3年9月初至10月底)

动员辖区内所有“两品一械”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网格员靠前工作、全面排查,确保问题查的清、改的净。10月28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至镇市场监管所。各村自查自纠情况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镇食药安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

根据不同业态、行业类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针对管理混乱、多次受到处罚的单位要重点督查,对严重违法乱纪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据法规严厉查处。适时联合卫健办、卫生院等相关单位开展职责交叉领域的执法检查行动,提高问题发现率,全面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规范行为、网络违规销售“两品一械”、经营使用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治理。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确保巩固提升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各单位于2024年6月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镇食药安办。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2024年9月至11月)

整治工作完成后,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报镇食药安办。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行动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计入工作考核,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协同联动。


附件:崔家峪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崔家峪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琳璘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玉华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杜   伟 食药安办主任

             刘   强 卫健办主任

             高文凤 审批服务办主任

             李化安 磨峪管理区书记

             闫家峰 常庄管理区书记

             张锦永 崔家峪管理区书记

             张孝峰 花峪管理区书记

             许   刚 双泉管理区书记

             朱成龙 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欣东 派出所所长

             徐   伟 卫生院院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工作谋划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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