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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2-00002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政发〔2022〕49号关于印发《沂水县崔家峪镇协商指导目录(试行)》《沂水县崔家峪镇村协商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8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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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水县崔家峪镇协商指导目录(试行)》《沂水县崔家峪镇村协商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崔政发〔2022〕49号


各管理区、各部门、各村:

根据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沂水县乡镇(街道)协商指导目录(试行)> <沂水县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沂民字〔202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沂水县崔家峪镇协商指导目录(试行)》《沂水县崔家峪镇村级协商指导目录(试行)》,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一、增强推进镇、村议事协商的责任感使命感。镇、村议事协商是基层民主实践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镇政府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镇级、村议事协商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协商目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牢,推动尽快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镇级、村议事协商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做好协商目录制定工作。镇级层面要于11月中旬前完成镇协商目录和村协商目录制定工作。一是明确协商内容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乡镇职责任务清单和社区工作准入清单、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的落实,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物、公益事业,村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需要协商的事项,纳入协商内容。二是规范协商程序一般按照征集确定议题、明确参与范围、组织开展协商、形成协商意见、公示协商结果、推动实施成果、反馈落实情况等程序进行。三是创新协商形式乡镇协商可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村协商可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会、理事会、协商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社区联席会、恳谈会等形式。用好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拓展视频会议、在线表达意见等功能,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机制。

三、积极推动镇级、村议事协商目录有效实施。镇政府负责抓好镇级协商目录、村协商目录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镇、村议事协商质效。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协商、民主集中制等原则贯穿于镇、村议事协商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兼顾少数人的诉求。要根据协商议题确定主体,在保证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基础上,镇议事协商以基层党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村民代表、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等为主要参与主体;村议事协商以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等为主要参与主体。注重将“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以及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吸收到协商活动中来,提高议事协商的广泛性和针对性。要抓好协商成果运用,对涉及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的协商结果、落实及反馈情况,镇级通过政务公开栏或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公开,让群众广泛知晓;村将协商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健全完善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动态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议事协商中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镇、村议事协商的各个环节,确保协商的正确发展方向。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推进村协商与镇协商的衔接,注重与政协协商等相结合,注意与基层民主决策的有效衔接。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跟踪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议事协商工作水平。

附件:1.沂水县崔家峪镇协商指导目录(试行)

2.沂水县崔家峪镇村级协商指导目录(试行)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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