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花峪村袁封军等两宗设施农用地的批复崔政发〔2022〕48号
袁封军使用沂水县崔家峪镇花峪村农用地24477平方米建黄桃种植区项目、袁封河使用崔家峪镇吕公峪村农用地21391平方米建猕猴桃种植区项目。
经研究,同意上述两宗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将上述土地提供给你单位使用,用途为设施农用地,备案期限三年。你单位需按批准用途,面积使用土地,不得多占和改变土地用途,你单位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
特此批复。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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