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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2-00002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政发〔2022〕42号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垛庄铺等23村220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8-1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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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垛庄铺等23村220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建的批复
崔政发〔2022〕42号


崔家峪镇北垛庄铺等23村220户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经审查,上述住房选址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申请材料符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同意其宅基地使用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1、将崔家峪镇北垛庄铺村2092.5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江润富等13户使用,其中江润富、黄家明、徐豪、武光杰、黄家营各200平方米,安超193.37平方米,黄培富186.86平方米,武玉鹏175.28平方米,付树爱156.17平方米,武全会106.77平方米,江润东103.33平方米,贾慧96.21平方米,于锡亮74.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2、将崔家峪镇北梨园村958.5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玉伟等6户使用,其中李玉伟、王保全各200平方米,陈京刚197.7平方米,郭晓清142.43平方米,郭纪梅128.84平方米,张玉德89.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3、将崔家峪镇崔家峪村地1050.47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付玉等7户使用,其中李付玉184.57平方米,陈敬宝173.27平方米,田相玉172.81平方米,李付江170.05平方米,李玉国149.5平方米,李付来121.21平方米,李鹏玉79.0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4、将崔家峪镇大辉泉村447.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赵鹏飞等4户使用,其中赵鹏飞133.09平方米,马祥锋110.06平方米,赵文堂108.19平方米,刘光山96.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5、将崔家峪镇东虎崖村3014.1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刘志修等20户使用,其中刘志修、许相同、许晓栋、郝丰进、郝贵迎各200平方米,李连叶199.21平方米,田小霞192.84平方米,郝本松187.1平方米,刘彦宝184.68平方米,朱发军182.42平方米,刘伟162.47平方米,武善广134.58平方米,刘振平130.17平方米,许相荣123.24平方米,郝丰燕99.29平方米,许相国90.55平方米,刘振芳90.36平方米,许德香90.13平方米,许文苍89.51平方米,许相华57.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6、将崔家峪镇胡同峪村568.2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杨霞等4户使用,其中杨霞200平方米,陈玉彬190.98平方米,陈敬强124.35平方米,陈巍峰52.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7、将崔家峪镇花峪村2290.51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夏奎平等14户使用,其中夏奎平、王彦坤、赵胜斌、夏奎杰各200平方米,赵圣旺195.14平方米,张守付、张守德、王京箱、杨洪娥各172.76平方米,闫胜桂163.47平方米,孙守军122.22平方米,袁厚烈121.44平方米,袁封满118.22平方米,夏秀福78.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8、将崔家峪镇凰龙湾村3998.4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刘光文等26户使用,其中刘光文、王长青、赵玉修、赵文乾、赵文增、赵文凯、赵文宝、赵付伟、李世江、耿全军、石运才各200平方米,郭全竹188.59平方米,张元兰187.85平方米,王廷永171.29平方米,谷花东170.02平方米,赵富梅169.9平方米,赵忠增136.78平方米,赵忠华114.57平方米,王廷炼114.06平方米,赵玉香109.15平方米,赵玉文102.61平方米,赵福国90.8平方米,张元波77.75平方米,赵付路77.43平方米,刘正星55.03平方米,赵忠军32.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9、将崔家峪镇李家峪村3298.8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路明会等25户使用,其中路明会、路明升、潘凤友、王平臣、李尊兵各200平方米,路明富183.57平方米,李尊彦、路明松、李尊同、李光全各118.68平方米,李培安、李尊超、李尊正、李尊红各118.25平方米,李敬杰118.13平方米,陈光芬、李培兴、郭志文、王平军、张京连、李培敬、李培福各108.25平方米,王京周108.09平方米,路明学91.81平方米,王平臣91.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0、将崔家峪镇龙凤湾村600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张学民等3户使用,其中张学民200平方米,张宝民200平方米,张帅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1、将崔家峪镇吕公峪村305.4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方俊等2户使用,其中李方俊178.87平方米,袁封明12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2、将崔家峪镇南垛庄铺村3558.7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付兆彦等25户使用,其中付兆彦、黄政委、黄培贤各200平方米,祝庆梅、解先海各195.75平方米,黄鹏飞191.21平方米,徐以利191.15平方米,黄欣163.64平方米,安丰欣148.7平方米,付军、徐后利、公维玲、祝杰、黄家训各141.67平方米,黄字平134.37平方米,黄美静121.85平方米,姚庆荣106.8平方米,徐后保100.59平方米,黄尔兵、陈树美、黄尔森、李文花、张均兰、杨善法各100.58平方米,黄培杰97.0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3、将崔家峪镇南梨园村2343.26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高洪静等13户使用,其中高洪静、段升富、段惠英、高子峰、高子修、郭春东各200平方米,高子利198.69平方米,段升现197.62平方米,段会鹏195.46平方米,段升强177.61平方米,位见爱149.06平方米,郭晓杰121.56平方米,刘进美103.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4、将崔家峪镇南峪村1614.4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进贵等12户使用,其中李进贵、耿墩会、赵立叶各200平方米,田祥梅176.56平方米,王玉菊139.92平方米,李德春128.47平方米,卢彦成、李玉甲、宋丙顺各97.11平方米,解先达97.09平方米,李德全94.07平方米,李玉常87.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5、将崔家峪镇上常庄村435.6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苗永健等4户使用,其中苗永健150.41平方米,张现玉95.07平方米,张大兴95.07平方米,张现美95.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6、将崔家峪镇上龙口村315.3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崔兆朋等2户使用,其中崔兆朋200平方米,夏洁115.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7、将崔家峪镇上泉村178.3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鑫使用,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8、将崔家峪镇桃花万村305.5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刘德起等2户使用,其中刘德起200平方米,李京国105.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19、将崔家峪镇五口村1393.6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梁强等8户使用,其中梁强、刘根洋、梁文波、张焕兵、夏香各200平方米,刘根山152.65平方米,梁东廷131.37平方米,梁廷全10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20、将崔家峪镇西虎崖村981.67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张大江等7户使用,其中张大江、刘群各200平方米,李连富172.04平方米,刘志余167.73平方米,王方平149.41平方米,武传金46.89平方米,王彦芬4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21、将崔家峪镇西荆山头村1328.1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刘世洪等9户使用,其中刘世洪200平方米,刘梅雨183.65平方米,李正梅181.22平方米,刘纪志176.3平方米,刘纪道166.89平方米,刘纪广113.88平方米,刘世军105.66平方米,刘大青104.7平方米,刘纪凤95.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22、将崔家峪镇下常庄村1336.7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李希高等8户使用,其中李希高、郝来运各200平方米,杨红成192.9平方米,王记春191.6平方米,郝德东186.53平方米,杨红润185.38平方米,李西常133.7平方米,李海阳4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23、将崔家峪镇下泉村788.7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村民王有成等5户使用,其中王有成200平方米,张江源200平方米,李传勇138.58平方米,刘庆力127.27平方米,刘玉华122.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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