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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2-000018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22-04-30
发文字号: 崔政发〔2022〕2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崔政发〔2022〕23号崔家峪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01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崔政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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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峪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全面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根据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鲁消安委〔2022〕2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汲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突出十项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5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至8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隐患集中攻坚,采取超常管控措施,力争全部“动态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制度,组织开展随机抽查、驻点检查,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商(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沿街场所、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单位自查、集中排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二)深化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全县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全镇物流园区、仓储物流场所集中区域和生产企业的仓储场所开展摸排检查,组织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应急、消防救援、邮政等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物品存储合法合规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以及“专家查隐患”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排查,尤其要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全覆盖。要对辖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开展一次集中约谈。

(三)深化居民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沂水县居民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的排查整治,突出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房屋,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安置防盗网、铁栅栏,违规设置冷库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六类”严重隐患,依法依规采取“拆、改、清、停、建”等工作措施,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四)深化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全面梳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坚决避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一是深化摸底排查。以村为单位,继续组织网格员、村(居)委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对辖区合用场所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大排查,每半月上报工作进展,7月底前全面摸清合用场所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二是严格治理标准。要树立鲜明的导向,按照“隐患零容忍”的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违规动火动焊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三是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前期整治情况,对未完成整治达标以及违规住人回流的合用场所要靶向施策,聚力攻坚,实行属地、行业分片“包保”责任制,文旅、教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跟踪做好隐患整改,形成整治合力。对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合用场所,果断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对确需住宿且具备整改条件的合用场所,及时督促业主做好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改造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场所,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依法关停或查封。针对其它未有留宿人员的沿街场所,要纳入常态化管理,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进行“回头看”,防止违规住人回流,隐患动态反弹,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督导、不定期开展暗访,每半月下发通报,各乡镇(街道)被市消委会办公室督导问题严重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等),县里将予以严肃处理。四是靶向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性制作消防宣传和视频资料,综合运用微博微信、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形式,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要统一制定包含消防承诺书、告知书等内容的消防安全公示牌,逐户张贴在场所明显位置,强化长期警示作用。

(五)深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鲁消安委办〔2021〕10号)要求,再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完善工作台账,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锁闭安全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营业期间违章装修施工、动火作业等突出风险隐患。5月底前,完成1万m2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

(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县消防救援支队和县卫健局《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沂消〔2022〕8号)要求,加大对全镇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制落实、重点部位检查、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带病运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10项整治重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十个严禁”措施,开展标准化建设,对照《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打造标准化示范点,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七)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2〕1号)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联合会商研判、检查督导、培训宣传、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五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在主体责任和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应急预案、两支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六熟悉”,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八)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按照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日”,社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依据风险隐患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灭火和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对每月消防设施维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核验。发挥“一呼百应”平台作用,每月上报自查、自改情况,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线上指导推动。各单位要抓好机制落实,纳入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九)深化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机制。落实“一呼百应”点名培训、预警防范、拉动演练、巡查督导、指挥调度5项机制。因地制宜将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项目。要重点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建立同训共练、培训考核、联勤联战机制,明确通信手段,规范调派程序,统一行动要求,提高微型消防站“三知、四会、一联通”能力和“灭早、灭小、灭初期”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的实战能力。

(十)强化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全力做好“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以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安全工作,紧盯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防疫重点场所,各单位要于重要节点前向社会单位发出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队伍要视情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点、重大节假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工作措施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大检查十五项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委领导责任。贯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进新时代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规定,一是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每年向全会报告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消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二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平安单位、平安乡村建设以及综合绩效考评内容,统筹推动措施落实。

(二)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贯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一是对照《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领导干部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并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和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二是按照“党政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模式,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定期调度指挥,逐街逐巷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排查工作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强力推动责任落实。三是结合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积极推进基层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三)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求,一是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每季度召开会议,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行业系统隐患治理,及时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二是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分析研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措施;教育、民政、卫健、文旅、宗教等部门每年分析通报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三是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消防监管责任,发动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四是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等部门9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

(四)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贯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是指导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消防安全责任人主动申报安全风险,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严格执行消防设施每月维保和年度检测、定期检查巡查等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三提示”。二是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通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程在场,向其讲解消防安全要求,指出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现场确认并具体负责隐患整改。三是对单位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督促文博场所、托育机构、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场所等单位场所,对标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加强自查自纠,强化自主管理。在重要时间节点,督促消防安全管理人生产营业期间进行全程值守,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

(五)全面开展消防领域大检查。贯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一是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式管理、挂账式推进,对已见成效的要巩固经验做法,对已经破题的要持续深入攻坚,对尚未破题的要组织专题攻关。二是围绕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紧盯高层建筑和群租房,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室内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火灾事故。

(六)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贯彻“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要求,一是严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源头关,严格依规现场核查,对未达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要点、消防安全管理要点的,依法不予许可;对存在弄虚作假、后期改造已经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依规撤销许可并依法处罚。二是消防救援机构与住建部门要联合开展违章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联合验收、审验监管衔接、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及时抄送住建部门。三是在审批超高层建筑时,消防救援机构要配合住建部门提出消防安全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四是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项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七)严格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贯彻“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管理,对冒用其他机构名义从事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重点查处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转包或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从业人员挂靠兼职等违法行为。三是督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技术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开展执业活动。

(八)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要求,一是按照消防安全“五进”要求,督促行业、单位、个人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全面开展全员普训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操实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指使或者强令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给予处罚。结合“进企业”活动,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建设,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进家庭”活动,逐家逐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一份消防安全告知书,开展一次风险提示。结合“进学校”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二是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年内常住人口注册使用率达到9%,人均学习积分超过3000分。通过线上授课、线下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党委政府、行业部门领导干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公安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三是做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的宣传,积极搭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三个宣传平台”,最大化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开展常识普及,拍摄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动漫。常态化推送火灾风险隐患指南和检查指引。四是组织媒体记者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宣传检查重点内容,集中曝光典型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对亡人火灾事故进行警示宣传,提升警示震慑效果。

(九)加强重点场所精准防控。贯彻“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要求,一是严查合用场所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合用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安全出口堵塞封闭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查。重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位、日常消防安全制度空转等突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同一建筑物具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采取临时关停、停业整顿等严管严控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十)抓好执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贯彻“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要求,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罚款等执法手段,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二是优化消防监管机制,积极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利用远程巡查、视频监控、用电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值班脱岗、停用设施、占堵通道、违规用电等问题隐患,提升消防监督质效。

(十一)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贯彻“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求,针对基层消防监管“缺腿”“短腿”以及“末端乏力”等突出问题,一是推进“一镇一站”建设,充分借鉴德州、菏泽等市做法,在镇街增设或调剂事业编制用于消防监督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急办,建设乡镇消防工作站(所),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二是强化“网格化”消防管理,全面压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积极应用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每日组织网格员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提示,督促村(居)住宅、出租房等开展“三清三关”活动。三是全面推行“防消一体化”工作机制,消防救援队伍要按照“七个一体推进”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整合现有消防力量,实现力量互补、信息互通、效能互增的动态化勤务模式,组织取得临时执法资格的消防救援站消防员结合辖区熟悉演练、执行勤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十二)发动群众开展隐患举报。贯彻“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电话,拓宽消防办事直通车、微信随手拍等互联网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发放奖金;对举报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加大奖励力度。二是完善落实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内部员工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共管共治占堵“生命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不断规范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处理,不得私自泄漏有关个人信息。

(十三)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问责。贯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求。一是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移送涉及消防安全的刑事案件。二是对因履责不到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火灾的,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火灾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及时组织约谈属地政府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三是对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十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贯彻“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要求,一是严肃违法惩戒,对阻拦报警,以及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依法给予罚款、警告等处罚。二是严格内部查处,对谎报、瞒报、漏报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对迟报重特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工作被动的,一律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五)优化消防安全服务保障。贯彻“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是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效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能力,全面优化执法营商环境,树立消防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是对涉疫重点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或视频指导,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现有消防设施保护范围有限的,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极端急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将“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绝对安全”作为最高政治目的和工作目标,紧盯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及时消除隐患风险,有效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坚持党政统领,强化部门协同。要将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和专项督导工作范畴,高位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主动走访会商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为主,谁靠近、谁牵头,谁主抓、谁推进”的责任要求,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镇级、村(居)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推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工作统筹,提升整治效能。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任务紧密结合,与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有机结合,统筹抓好“十项重点任务”,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推动我县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同时要加强督导考核和明察暗访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于5月6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0日前,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将当月工作情况(见附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电子版+扫描件)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的二十大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模板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 4 月 30 日

附件:

XX(单位)本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XX月份)

一、基本情况

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进展情况,包括召开的会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的督导检查、宣传培训活动等内容。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

以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为主线,总结提炼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四、下步打算

下阶段工作的重点及打算。

XX单位

202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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