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cjyz2641108/2022-00000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崔家峪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崔政发〔2022〕7号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崔家峪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崔政发〔2022〕7号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崔家峪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崔政发〔2022〕7号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崔家峪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要求,为统筹做好全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崔家峪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崔家峪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工作方案
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把防控“关口”,把输入风险降到最低,现将全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纳入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参照进口高风险冷链及非冷链疫情防控要求管理。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和相关部门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摸排,强化管控的原则,加强冷链、非冷链管理,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巩固防控成果。
二、工作机制
(一)全面摸排、查清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持续开展进口冷链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的全面摸排工作,摸清本辖区、本行业进口企业、单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台账,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做好货物报备、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工作。
(二)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山东境内的,其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首站单位)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目的地24 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向目的地市驻仓监管组报送备案信息。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到达沂水县前24小时,目的地货主需及时将货主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货物名称、数量、进口国家、承运单位及联系方式、运载工具、停靠地点、到达时间、是否持有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报送至镇非冷链专班和行业主管部门,乡镇非冷链专班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于收到报备信息2小时内报送县非冷链专班。
(三)全面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物品核酸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行业范围内冷链及非冷链货物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七版)等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集装箱内壁、车辆把手等进行采样、送样、核酸检测。对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参照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操作规程组织开展。
(四)消毒实施单位备案。消毒实施单位应经县冷链、非冷链专班备案后,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处理证明。
(五)开展定期人员核酸检测。设备货物的装卸人员、消毒作业人员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严厉查处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等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及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好系统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摸排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备,并及时汇总报备信息报镇工作专班。
医院:负责开展医院及下属机构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中心校:负责开展学校等由教育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农安办:负责开展农药等由农安办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应急办:负责开展采矿业、危化品等由应急部门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经贸办:负责开展各类设备、工业产品制造行业(法律有明确规定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除外)等由经贸办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负责开展超市、餐饮服务业、进出口商品等由商务部门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环保办:负责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检测机构等由环保办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乡建办:负责开展燃气生产供应业、水的生产供应业、房屋建筑业、工矿工程建筑业、建筑装修、安装业等由住建部门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道管站:负责开展运输业、仓储业、道路工程建筑等由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等由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单位通过非集装箱直接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畜牧部门:饲料、畜禽养殖负责屠宰场所(含冷库)、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摸排建档,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邮政部门:负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运输装备及人员排查建档,督促指导物流仓储单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对运输、储存进口水产品和畜禽肉类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主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口设备货物的摸排、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此项工作由镇冷链、非冷链专班牵头,各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排查力度,抓好全镇冷链食品及非冷链设备、货物的疫情管控工作。
(二)建立报告制度。建立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自3月12日开始,各部门每天上午11点前汇总《崔家峪镇非冷链设备、货物疫情管控情况日报表》(见附件1),《崔家峪镇冷链食品专班进口冷链食品情况日调度表》(见附件2),上报镇专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沟通联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互通,发现问题按照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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