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崔家峪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间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和有关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村庄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组 长:吴琳璘党委副书记、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副组长:闫圣军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闫家峰 常庄管理区书记
张锦永 崔家峪管理区书记
李化安 磨峪管理区书记、武装部副部长、旅游办主任
张孝峰 花峪管理区书记
许 刚 双泉管理区书记
李保疆 民政所所长
陈金霞 企业(科技)办主任、统计站站长
刘召荣 残联主席
王振华 团委书记、扶贫办主任、园区办主任
石立强 财政所所长
李爱华 人社所所长
杨 扬 妇联主席
郭相迎 中心校校长
吴学亮派出所所长
杜永哲 司法所所长
张道柱 卫生院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闫圣军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