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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19-00003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19-09-09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家峪镇脱贫攻坚“补短板、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9-09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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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家峪镇脱贫攻坚“补短板、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全面做好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巩固脱贫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资金资产管理、贫困村提升工程、数据信息、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工作重点,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着力破难点、补短板,确保贫困人口年收入4200元以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夯实并提升重点贫困村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方面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加强数据比对,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一般农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中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按程序认定后建立帮扶台账,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有关部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即时发现即时帮扶;对经过帮扶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和要求,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施策,补齐短板;要摸清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后续发展需求,制定巩固成果的有效措施,提高脱贫质量,有效防止返贫。对2014年以来的脱贫人口(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要结合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采集核对脱贫措施,说清楚怎么脱的贫。

1、住房安全方面镇乡建办严格落实行业扶贫主抓责任,组织对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户鉴定房屋质量,统一出具规范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中需明确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时间、鉴定专家姓名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等级鉴定全覆盖。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有关管理区、村,应改尽改;对达不到危房改造标准,但居住房屋门窗破损严重、屋顶漏雨、墙体裂缝、内墙皮脱落明显等贫困户住房及时进行修缮,提高修缮标准,确保修缮到位,进一步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对自愿放弃危房改造还住在危房里的贫困户,必须动员他们到子女或亲属家中居住,做到真安置、真居住,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造、安置工作,坚决防止虚假安置、临时锁门应付检查、贫困户住危房等现象发生。(牵头单位:镇乡建办,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镇妇联、团委要实施好“美在贫困农家”活动,实现贫困户家庭居室“五净”(门窗净、墙面净、炕铺净、灶台净、厕所净)、庭院“四无”(无杂草、无散养、无垃圾、无污水)。要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牵头单位:镇妇联,配合单位:团委、镇扶贫办,责任单位(人员):各管理区、各村、镇帮扶干部)

2饮水安全方面全面排查贫困人口是否有水喝,饮水安全是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实现全镇所有省定贫困村全通自来水。加强已建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镇水利站,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健康扶贫方面全面排查外出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贫困人口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超过10%贫困人口,对外出、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贫困人口及时通过扶贫特惠保、大病救助等方式减轻负担。对定点就医超过10%部分根据报销减免程序予以补齐。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贫困人口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牵头单位:镇卫生院,配合单位:镇扶贫办、镇民政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镇计生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1)排查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是否实现扶贫特惠保险100%全覆盖,将2019年扶贫特惠保险保单全部发放到每个贫困户手上,并做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卫生院、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排查镇内各级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减免等政策;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严格住院标准、用药检查规范,完善医疗费用管控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从源头上防止过度医疗行为。严格管控贫困人口住院医疗目录外费用,注重将医疗救助内容向门诊和疾病预防拓展,加强预防保健的基础医疗一体化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合理就近就医;对过度诊疗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牵头单位:镇卫生院,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镇计生办、各管理区、各村)

(3)排查贫困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否实现100%全覆盖,贫困户“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人社所,配合单位:镇扶贫办、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计生办、各管理区、各村)

(4)排查患有慢性病贫困人口是否全部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是否全部办理慢性病门诊卡,未办理的10月底前完成办理,减轻贫困人口门诊花费。(牵头单位:镇卫生院,配合单位:镇人社所、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4教育扶贫方面排查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未到位的9月30日前补齐。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分类制定落实控辍保学措施,落实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的起学。排查“雨露计划”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逐人核实情况,对漏发的及时录入系统,足额落实补助政策。(牵头单位:镇中心校,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5、金融扶贫方面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规范提升,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审批、发放、贴息等闭环档案材料,规范富民生产贷公益劳动岗位管理,对不能参加公益劳动的贫困户进行替换,确保实现公益劳动常态化,贫困户收益按时间节点足额发放到户。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提升信贷质量。(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农商银行,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二)强化资金资产管理

1、提升项目建设规范。严格按照“村申报、管理区审核、镇审定”的程序,规范村级会议记录、公告公示、镇级审核会议记录等资料,确保当年实施的项目均在项目库内。进一步梳理项目批复和项目完工时间,确保项目在批复1年内完成。(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一项目一责任人”要求,对每个项目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制定项目推进台账,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19年第一批项目9月底前完工;对2019年第二批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实施方案进行推进,确保9月份全部开工,年底前完工。(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强化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排查以往各级发现反馈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市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培训材料》中关于乡镇集中实施项目的记账流程,加强镇经管站农村账务处理的规范性。落实市扶贫办《临沂市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选择立项参考清单》要求,对各管理区、各村选项立项指导,提高资金投入产出比。质量保证金到期后,经企业申请,镇级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对历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清查结余资金,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杜绝资金闲置浪费情况。(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配合单位:镇经管站、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4规范扶贫资产确权对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对各级发现的扶贫资产错登、漏登现象,真正做到资金资产确权到村、村级账务资产登记、乡镇扶贫资产台账登记3个100%;对2019年新形成的资产,按照资产登记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同时镇农业农村办督促指导镇经管站安排专人,每季度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平台监管机制。(牵头督导督促单位:镇经管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5加快弱质项目提升转化进一步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管护责任。对受台风影响损毁的扶贫项目,制定方案,抓紧时间修复,确保资产安全、收益稳定。对未实现收益的项目,及时与承包方沟通协调,按合同约定足额实现收益。(牵头督导督促单位:镇经管站,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6强化项目利益联结。扶贫项目、富民生产贷等收益到账后,将项目收益存入经管站代管账户,并于3个月内,按照“村提方案、镇审核”的程序,精准足额发放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贫困户,确保收益分配及时、程序规范。(牵头督导督促单位:镇经管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7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各扶贫项目村按照《山东省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规范档案整理,确保档案完整真实。(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经管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三)规范提升贫困村“五通十有”

全面排查复核全镇15个省定贫困村集体收入、贫困发生率及“五通十有”方面是否存在低于退出标准的问题。

1、排查村集体收入及办公用房。排查扶贫工作重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是否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是否有村级党组织办公用房和村民议事场所。(牵头单位:镇党建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排查贫困发生率。排查扶贫工作重点村新致贫、返贫率是否高于2%。即时采取帮扶措施,确保一般农户不出现新致贫,脱贫户不返贫。(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排查通自来水情况和水利设施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已通自来水的村供水是否正常。排查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水利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4排查广播电视信号及文化书屋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通广播电视信号,已通广播电视的村信号是否正常;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文化书屋。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配合单位:镇广播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5排查网络信号。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通互联网、通宽带。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配合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广播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6排查是否有卫生室。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卫生室服务,本村没有的,是否在周边区域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7排查卫生保洁及生态环境。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良好生产环境,是否有保洁员,有卫生保洁制度。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乡建办,配合单位:综合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8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1-2项特色产业或贫困户增收项目,是否有旱涝保收田。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农技站,配合单位: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9排查通路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至少有1条硬化主街道。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道管站,配合单位:镇交管所,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10.排查通电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通生活用电。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供电所,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11排查教育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教育教学场所,本村没有的,在周边区域是否能够提供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牵头单位:镇中心校,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12排查全民健身场所。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全民健身场所。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达到要求。(牵头单位:镇文化站,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13排查电子商务网点建设情况。根据电商进农村示范镇工程推进情况,排查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是否有电子商务网点。达不到要求的尽快推进。(牵头单位:镇统计站,配合单位:镇经贸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四)提升数据信息质量

1、做好新回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收入和保障工作。采取缴纳孝善基金、纳入低保并补差等多种方式,确保9月30日前回退人员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口及时纳入台账,通过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进行帮扶。同时由镇民政所牵头,对疑似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及时核实,确保贫困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保证兜底扶贫落实到位,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有保障。(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民政所,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提升规范扶贫档案材料。对贫困户信息采集、脱贫措施、人口自然增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群众认可等材料收集齐全并规范归档;同时表格数据要与“一册清”、扶贫系统、贫困户贫困村等实际情况一致,做到账实相符。(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完善结对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组织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包括“献一次爱心、讲一次政策、核一遍信息、拉一次家常、搞一次卫生”等,压实责任,确保真实结对走访帮扶。帮扶责任人要结合贫困户二维码每月与结对贫困户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入户不少于2次,摸清摸透贫困户“三保障”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研判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依托“结亲连心”平台,每季度抽查一次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确保帮扶真实、效果显著。(牵头单位:镇党建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4开展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扎实开展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系统内的贫困户、重点村、自然村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录入;9月30日前,做好2019年度贫困户收入测算,对收入不达标的及时补差,确保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4200元以上。(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民政所、中心校、卫生院、人社所等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五)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1、梳理发现问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台账及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暗访、互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看是否还有整改不牢固和虚假整改等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有整改安排、有整改过程、有整改结果、有整改报告和证明材料,形成完整的整改工作链条。对未完成整改的,特别是涉及“两不愁三保障”、项目资金问题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限期完成整改。按要求举一反三、不留死角,确保整改工作全面细致,不出遗漏。(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扎实整改问题。加强问题督导检查,重点对“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识别退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互查,彻底解决在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根据每个月的工作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确保问题清零明确责任抓整改,落实村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牵头责任,严格遵循整改时限,认真研究整改要求,挂图作战,加快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机制抓整改,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既把问题彻底解决,更要注重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工作质量,着重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三率一度”等问题。同时进行广泛宣传,防止发生类似的问题,确保问题彻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委监察室,配合单位:镇党政办、广播站、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六)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1、落实好遍访行动。镇领导同志,年内对全镇31个行政村实现遍访;各管理区、各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分头遍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内遍访一轮;按照分工,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头落实遍访要求,全面摸清贫困对象情况,准确掌握困难问题和实际需要,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2、改进工作作风。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懈怠情绪,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越到最后越要以更硬作风抓攻坚、抓巩固、抓提升,以作风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3、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反馈问题不整改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优先立案查处。(牵头单位:镇纪委监察室、镇扶贫办,责任单位: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管理区、各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上下沟通协调,畅通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同频共振、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管理区、各村要切实统筹驻村帮扶人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村干部等力量,扎实开展好“补短板、促提升”活动,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扎实开展活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抓紧制定“补短板、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抓紧补齐短板,提升脱贫成效。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9日前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各管理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广大扶贫干部全身心投入到“补短板、促提升”活动中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主动攻坚,营造你追我赶、竞相争先的干事创业新局面,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督查调度。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一是实行周调度销号制度。对巡察反馈问题、项目暗访发现问题及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完成整改的要形成工作进展报告,连同支撑证明材料一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实行日常督查。抽调纪委监委、扶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根据各管理区、各村报送的活动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督查。三是做好督查总结。对消极应付导致工作激情下降、落实不力、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年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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