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09-28-2017-0002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17-09-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印发《2017年崔家峪镇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8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崔家峪镇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崔家峪镇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2017年崔家峪镇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解决影响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环保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产业结构调整、自然生态保护、‘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全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大地常绿、空气常新、碧水常流、土壤常净”推动全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污染问题和隐患。2017年在全镇二氧化氮、空气质量、河流水质全面改善,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 空气质量改善

1、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钢铁、砖瓦窑等污染企业搬迁、改造,8月30前完成。

牵头单位;招商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2、全面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以机械加工、胶鞋生产、橡胶生产、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胶黏剂、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为重点,开展“小散乱污”治理。

4月8日前,完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建立台账。7月底前,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标准,全部依法取缔。各管理区书记为环境监管“网格长”,各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8月30前玩不成“小散乱污”排查、取缔的,追究相关“网格长”和责任人责任。

牵头单位;环保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3、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按照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实行焦化、钢铁、水泥、及工业窑炉进行深度治理,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处理。

5月30前,全镇涉及企业完成热风炉、导热油炉、煤气发生炉、干燥炉等工业窑炉的氮氧化物治理提升,铸造企业、冲天炉、锻造锻打企业加热炉改用电、气,全部配套建设除尘、脱销。

牵头单位:环保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4.深层次推进扬尘治理: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规范一监控”治理措施,即规范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无聊覆盖、场地洒水保洁、密闭云输、出入车辆清洗,并安装监控,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围挡、洒水、覆盖、冲洗、密闭,严禁敞开式拆除、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治。

牵头单位:乡建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5、渣土运输治理,对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石子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强化监督管理,解决覆盖不严、抛洒遗漏、污染路面等问题。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严禁运输过程中有遗漏现象,公安、交警部门对违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并将车辆有关信息通报所涉工地、部门,主管部门对所涉工地停工三月以上,并通报供电部门依法断电。

牵头单位:综治办

落实单位:派出所、乡建、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

6.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4月份开展全镇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5月完成统计,6月10日前完成治理,9月10日前完成家具、喷涂、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治理任务。逾期完不成的,依法停产整顿

牵头单位:环保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7.餐饮油烟排放管控。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依法取缔燃煤大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内烧烤要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否则一律停业整治。

牵头单位:乡建、执法中队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8.板材行业整治。持续巩固板材企业整治成果。对燃煤锅炉一律取缔,否则进行关停,9月30前,完成木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砂光分综合利用和厂区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企业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9.机动车污染减排。严格控制机动车超标排放,强化车辆管理监管,4月10日前建立台账,严禁黄标车、报废车驶入。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10.车用油品管控:6月1日起,普通柴油、汽油全部达到国标,严禁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用燃油。全面开展油品专项检查,对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发现一次严格处罚,情节严重、再次违规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11月30前所有加油站全部更新双层罐或完成防渗设施。

牵头单位:经贸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11.面源污染防控:严禁垃圾焚烧,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发现有焚烧行为的,对管理区、村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年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完善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行秸秆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农业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12.煤污染管控。6月30前,对高污染燃料区进行处置、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煤改电气绿色能源替代工程,消减煤炭污染,推行散煤网点清理,安要求取缔、清理散煤销售点,定期开展煤炭经营点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 ;经贸办

落实单位:各管理区、村

二.水污染治理。

1、重点解决境内河流水质不受污染,保持水清、指标符合标准,,落实好河长制,排查水体污染来源,清理河道排污口,建设生态拦水坝、生态塘等确保我镇水质优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农药废物处置,逐步改善水环境

牵头单位:农业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整顿、整改、治理工作,10月10日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厂,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储存、处理等,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关停。

牵头单位:畜牧工作站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3、农业面源污染,严控化肥农药滥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严防秸秆入河,解决田间地头秸秆堆积问题,5月30前完成清理,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农贸市场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消减入河污染负荷。

牵头单位:农业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4.持续开展工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11月底前排查危废产生单位,严控危废管理,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将医疗废水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对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合法、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落实单位;卫生院

5.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加强学校等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5月底前摸清实验室危险废物底数,11月底前,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达到规范要求。

牵头单位;镇教委

落实单位:学校

三.生态保护

1 、5月30日前完成规划修编、违规项目清理、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办

2 、非煤矿山整治。开展非法矿山企业和违规矿山项目清理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三率达不到省市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并做好关闭矿山的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安监办

落实单位:管理区、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结果。严格落实领导包扶工作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环保突发问题治理任务。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推进方案。

(三)、强化部门环保责任。分管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工作大格局。

(四)、强化宣传督导。继续坚持媒体监督制度,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时跟踪监督报道,直至问题切底解决。

(五)、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