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3-27-2018-0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崔家峪镇 | 成文日期: | 2018-03-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崔家峪镇殡葬管理责任书 |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崔家峪镇殡葬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根据《沂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沂水县殡葬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的总体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搞好全镇殡葬改革、全民惠葬的宣传工作,各村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主要街道、文化广场等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红白理事会章程、成员名单,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标准等,各村“村村响”大喇叭要求定时播放关于殡葬改革的录音材料。切实提高“全民惠葬”这一普惠性工程知晓率。
2、继续坚持推行火葬(按规定不进行火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严禁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保持遗体火化率100%。
3、严禁各村新修建坟墓,严禁新打制棺材,严禁新筑坟头,确保不出现一起制棺修坟现象发生,坚决对决骨灰装棺二次葬和就地乱埋乱葬。
4、村民过世后积极引导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确保死亡人员入公墓率100%。
5、积极倡导村民将亲属坟墓迁入公墓安葬,平掉坟头,恢复耕地。
6、积极倡导村民丧事简办,不披麻戴孝,不泼汤等,简化丧事流程,做到不铺张浪费,文明节俭。
7、推进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在外观设计上充分与自然地貌相融合,适度加入当地文化元素,再根据布局和绿化美化效率上更具特色,功能齐全,管理规范。
二、工作要求
1、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与移风易俗、创建文明城镇相结合,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有重点、有机划、有措施,确保全年殡葬改革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各村必须召开党员会、群众代表会,传达县、镇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执行殡葬改革。
3、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村两委及红白理事会成员共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殡葬改革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
4、要积极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网络,加大对丧事亲属的说服教育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走上经常性、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镇政府对各村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发现新修建坟墓,新打制棺材,新筑坟头的,一经发现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