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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19-000015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19-05-2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家峪镇2019年“春雷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5-2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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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和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办字〔2019〕17号及沂应急发〔2019〕2号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春雷行动”第二阶段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部署,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范围: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

(1)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部门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部门联检。

(2)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3)党政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检查1次以上。

3、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1)检查范围为本乡镇辖区内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煤改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

(2)检查内容: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等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类台账、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责任险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

(二)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负责日常协调和落实,网格化、全覆盖、村干部全程参与配合,从2月16日起至3月底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今年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1、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①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②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③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④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

⑤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⑥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⑦非法违法用工的;

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深入排查治理10类安全生产隐患:

①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②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③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④未按规定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⑤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⑥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⑦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⑧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⑨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非法承包组织生产;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

⑩动火作业等未执行票证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和本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全力落实开展六项专项整治

从3月12日起,各单位要立即按本方案组织开展地毯式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组织对道路客货运输、公路在建工程、桥梁、交通标志、沿路山体滑坡、主次干道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易发点、农用车、渣土车、货车、客车的超员、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的客货运车、非危货车运输危险品。

由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整治,打击道路交通违法“三超三驾”,加强客运和危货车辆安全检查检测。整治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非法违规行为。明确专人负责校车管理,全面核查校车路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安全。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排查治理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工贸八大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1)严格落实复工审批制度,对拒不执行停产要求、停产期间擅自开工生产的,或虽申请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复工生产的,一律顶格处罚。

(2)打击非法买卖运输亮珠、黑火药、引火线、单双基火药、含药半成品的违法行为。

(3)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仍组织生产(经营)的行为。

(4)打击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行为。

(5)打击超规格、超核定产品种类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6)按刚性执法要求重点整治烟花爆竹12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教育安全专项整治:

由中心学校对本镇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的安全隐患进行摸排整治,对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做好防雷、防电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维护校舍安全。

4、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并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组织对隐患进行处置,切实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由派出所、综治办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社、市场、网吧、歌舞厅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擅自违法储存和经营液化气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办排查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运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普查登记情况。由食安办、卫生院负责检查各饭店、农村聚餐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测,各联村网格管理干部负责掌握责任区聚餐信息,并提前主动动员督促其检验。

6、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由乡建办和国土资源所对各类房屋建筑、各村基础设施建设、私人建房,以及供水、燃气、环卫、污水处理、村道路、路灯、排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建筑工地、民爆物品使用等重要环节和部位的安全隐患。加大对违法建筑、危房旧房的安全隐患和处理力度,加强对危房改造户的安全监管。

7、农业生产自然灾害次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由农口线排查汛期镇域范围内水库、山塘、河坝的安全隐患,加强监管野外用火,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做好烤烟生产、畜禽疫情预防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安排专人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合格证照更换工作;同时,加强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乡镇、村两级所有干部和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我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为全年顺利实现“零事故”“零伤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集中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既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又要按职能职责分工主动认真组织联合集中执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督查,提高效能。各单位要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既要从严执法,又要耐心细致,积极稳妥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要分线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台账,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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