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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0-00004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崔家峪镇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砂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2-1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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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政发〔2020〕26号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河砂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采砂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上级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巩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河道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保护河道生态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生态优先、总量控制、从严监管。正确处理河道管理保护与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严守生态红线,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河道非法采砂问题。

三、监管机制

(一)落实严格的规划许可制度

一是严格遵守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全镇范围内沙河全面禁采。所有河道的采砂规划及大型水库清淤采砂规划由县水利部门组织编制,并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对涉及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设施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湿地公园保护范围的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合理规划禁采区、保留区、开采区及堆砂场。堆砂场要按照河道岸线管理有关规定,考虑河湖岸线和砂堆高度、长宽等因素,科学规范布局。采砂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严禁开采。年度采砂要编制实施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是严格履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证需上报县水利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发放。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应提供河道采砂申请书、营业执照、采砂机具及相应技术人员基本情况、采砂场(点)范围、机械数量、最低开采控制高程、作业方式及时限、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平整、河堤修筑方案、与利害关系第三方达成的协议等材料。从事采砂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需要变更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和内容,应当报经许可机关依法批准。属于采矿许可的,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

(二)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严格日常监管。有关部门和沿途乡镇要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密度,重点加强对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地区的巡查,强化对禁采区和禁采期的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看管员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同时,利用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视频的调度、监管,发现之后及时现场执法,对河道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及时处置并上报。

对主要河道各出入河口实行断路措施,对少数不易切断的路口设置限宽、限高设施,在河道边线架设防护网。对开采区实行旁站式管理,严格落实采砂活动相关规定。强化堆砂场管理,严禁在河滩内堆放河砂,对不符合要求的砂堆及时清理整治。对所有参与河砂开采、运输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按规定的时间、运载量和路线进行运输。落实大气扬尘治理等环保规定,所有运砂车辆必须采取车厢密封措施,全覆盖上路,不得装载含水河砂,严禁运砂车辆超限超载。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镇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辖区内非法采砂厂(点)的清理取缔、设备拆除撤离和场地恢复治理工作,确保断水、断路、断电、设备和违章建筑拆除“三断一拆”落到实处。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河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河道采砂监管工作负总责。村两委干部负责做好河道巡查监督工作,加强源头管控,发现河道非法采砂问题要及时报告,做好对沿河群众的政策宣传和采砂活动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维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辖区内涉及河道采砂的黑恶势力。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和健全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重点对执法检查、执法过程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同步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要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

四是鼓励群防群治。加强河道(水库)砂石资源开采的社会公示及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所提供的信息属实的,将给予首次举报信息人一定的奖励。

五是强化技防人防。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管体系,协助各级河长落实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河道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精干执法人员,保障执法经费,配齐执法装备,依法采取多种执法手段,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效果。

六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整合水利、公安、行政执法、国土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装备等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建立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无缝对接,做到严打快判。完善河道采砂领域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加大盗采滥采河砂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基本遵循,以陕西秦岭违建别墅问题为镜鉴,把整治非法采砂、修复河湖生态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生态工程,摆在首要位置抓落实、抓推进,更加自觉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查清主观原因,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打赢打好河道采砂整治攻坚战。

(二)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严查违法违规偷采偷运行为,严查失职渎职行为,严查利益输送、腐败问题,严查采砂利益链、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查涉黑涉恶问题”五个严查,全力开展涉砂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工作。坚持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相衔接,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河道采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根源,严肃问责,彻查失职渎职、利益输送、保护伞、黑恶势力等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敷衍应付、虚假整改,以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保障岸绿景美的河道环境。

(三)广泛宣传教育。要利用多种手段,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增强法治意识,规范采砂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热线以及各相关单位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崔家峪镇矿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崔家峪镇矿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铁保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主任 13905395652

副组长:吴琳璘 人大主席 13969999995

张 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 13954946127

成 员:许 康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崔家峪管理区书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15853902922

戚 冬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常庄管理区书记

13954939559

黄业江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双泉管理区书记农技站站长 13792933337

王关冲 综合执法中队长 13954999919

吴学亮 派出所所长 13969923911

张永生 国土所所长 13581073931

管福海 水利站站长 13054949911

宋富强 乡建办主任、环境综合整治办主任

13589673232

闫家峰 磨峪管理区书记、食安办主任

13573955011

安佑达 花峪管理区书记 13954435188

田润泽 矿管站站长 15069932815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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