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cjyz2641108/2021-000015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崔家峪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09 |
发文字号: | 崔政发〔2021〕5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崔政发〔2021〕5 号崔家峪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崔政发〔2021〕5 号崔家峪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筑牢生态环保屏障,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树立正确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提高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
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领域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对应台账进行备案销号管理,管理区包扶领导作为包案责任人,确保排查问题线索得到有效整改。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消除全镇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隐患,为居民提供优美的居住环境,为崔家峪镇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安排
本次集中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问题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巡查反馈阶段。集中排查的主要问题:
1、“小散乱污”企业或加工点违法生产经营、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问题
2、企业违规生产、私排偷放的问题
3、私挖盗采矿山资源、破坏生态的问题
4、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5、储存、运输、倾倒危险废物的问题
6、无证违规销售散煤网点
7、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
8、其他生态环保领域问题
(一)问题排查阶段
问题排查分两方面同步开展,一方面落实管理区、村属地管理责任,由各村对辖区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进行排查,做到逐户逐屋,填报问题排查及整改台账,由支部书记签字、包村干部签字、管理区书记签字后上交环保办。另一方面由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梳理环保问题线索,由信访办梳理2018年以来环保信访案件、12345热线反映问题,进行台账登记。由环保办汇总后梳理分类,交行业部门督办。问题排查阶段时间:3月5日--3月12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登记台账备案,并根据问题类型制定整改台账,以牵头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属地单位配合为原则,以包扶领导任本管理区包案责任人。
对于存在环境污染的“小散乱污”项目,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企业违规生产、私排偷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一经查处,由执法部门严格处罚;对于私挖盗采矿山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于畜禽养殖造成污染的,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养殖户及时整改,由畜牧兽医站负责验收是否达标;对于私自储存、运输、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汇报环保办,由环保办协同公安机关查处;对于无证违规销售散煤网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于销售劣质煤炭、劣质油品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并严格处罚;对于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制止,并及时清理或覆盖,严禁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整治阶段时间节点为3月12日至4月30日。
(三)巡查反馈阶段
由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各村生态环保问题进行巡查,并对登记备案的整改台账逐一核实整改情况。巡查反馈时间节点为3月12日至4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崔家峪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该项工作推动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此次整治行动方案落实成效列入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村考核以巡查反馈和环保信访案件作为考核依据。对于巡查发现问题而村居未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对于登记备案问题或信访线索未按时整改达标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连续两次巡查未整改的,由主要领导约谈村负责人、管理区书记和牵头部门负责人。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每发生一起环保信访案件扣2分,整治结束后,每发生一起环保信访案件扣5分。
(三)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区、村加强属地管理意识,定期巡查,发现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上报,监督整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行业治理的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环保办以此次整治行动形成的问题台账为基础,对于问题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月巡查制度,对于台账管理的风险隐患点重点巡查,防止再次出现生态环境问题。
附件:1.崔家峪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责任分工
2.崔家峪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附件1
崔家峪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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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
牵头部门 |
牵头领导 |
小散乱污企业或加工点违法生产经营、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问题 |
经贸办 |
吴琳璘 |
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 |
兽医站 |
徐晓鸣 |
私挖盗采矿山资源、破坏生态的问题 |
国土所 |
许 康 |
储存运输倾倒危险废物的问题 |
环保办 |
张玉华 |
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 |
人居环境整治办 |
刘吉昌 |
企业违规生产、偷排滥放的问题 |
环保办 |
张玉华 |
无证违规销售散煤网点 |
经贸办 |
吴琳璘 |
其他生态环境领域问题 |
环保办 |
张玉华 |
附件2
崔家峪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雪峰 党委书记
铁保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吴琳璘 人大主席
徐庆召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许 康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退役军人服务务站站长
张玉华 人大副主席
徐晓鸣 副镇长
成 员:闫家峰 常庄管理区书记
张锦永 崔家峪管理区书记
李化安 磨峪管理区书记、武装部副部长、旅游办主任
张孝峰 花峪管理区书记
许 刚 双泉管理区书记
宋富强 乡建办主任、行政执法办主任
刘 强 考核办主任
李 勇 人居环境整治办主任
翟信科 环保办主任
吴学亮 派出所所长
肖庆志 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永生 国土所所长
王新森 兽医站站长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对各牵头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调度各行业牵头部门开展情况,组织联合巡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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