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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2781108/2025-00000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文字号: 圈政发〔2025〕1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山村等15个村部分村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03-0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圈政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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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圈里乡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南山村等15个村部分村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

圈政发〔2025〕1号


南山村等15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村因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拆除部分住宅并复垦为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村收回拆除住宅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


沂水县圈里乡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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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国土所

政策联系人:高秀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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