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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2781108/2023-00001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圈政发〔2023〕11号 公文类型: 请示
标      题: 圈里乡蒿子沟村等4个村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审核备案的申请
发布日期: 2023-06-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圈政发〔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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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里乡蒿子沟村等4个村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审核备案的申请

圈政发〔2023〕11号


沂水县委农办:

为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浯河村(杜家岔河)、西山村(吕家西山)、瑞龙村(牛家沟) 4个村在征求相关部门、村两委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申请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旧村改造。圈里乡人民政府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出具了审查同意的意见。

本次旧村改造拆旧总面积2.8224公顷,新增耕地2.6814公顷,共拆除住宅58户,房屋318间,其中正房206间,偏房112间。共安置58户,其中货币化安置37户、采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平房分散安置21户。涉及新建房屋的拟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全部为本村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圈里乡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项目立项后,用地建房严格履行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按要求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再开工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已列入申报范围。

以上涉及4个村的美丽宜居项目,均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非政策性非整村拆建非集中安置项目,拆旧建新地块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圈里乡总体规划,拆迁村民意愿强烈,现申请龙潭村(蒿子沟)等对4个村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备案。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件:1.沂水县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等4个村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2.沂水县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等4个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拆旧安置情况表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沂水县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等4个村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为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等4个村在征求相关部门、村两委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计划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旧村改造,圈里乡人民政府进行了初步审核并予以通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的4个村庄分别是龙潭村(蒿子沟)、浯河村(杜家岔河)、西山村(吕家西山)、瑞龙村(牛家沟)均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非政策性非整村拆建非集中安置项目。旧村改造拆旧总面积2.8224公顷,新增耕地2.6814公顷,共拆除住宅58户,房屋318间,其中正房206间,偏房112间。全部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其中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21户,货币安置37户。

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1768公顷,新增耕地1.1180公顷,共拆除住宅23户,房屋117间,其中正房72间,偏房45间,属于局部搬迁,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8和15户采用货币安置。

圈里乡西山村(吕家西山)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1236公顷,新增耕地1.0674公顷,共拆除住宅17户,房屋112间,其中正房73间,偏房39间,属于局部搬迁,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8和9户采用货币安置。

圈里乡浯河村(杜家岔河)项目区,拆旧总面积0.2710公顷,新增耕地0.2575公顷,共拆除住宅8户,房屋38间,其中正房22间,偏房16间,属于局部搬迁,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3户,5户采用货币安置。

圈里乡瑞龙村(牛家沟)项目区,拆旧总面积0.2510公顷,新增耕地0.2385公顷,共拆除住宅10户,房51间,其中正房39间,偏房12间,属于局部搬迁,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2和8户采用货币安置。

项目搬迁安置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1、项目补偿方案。本次拆旧补偿对象为项目区内涉及的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的补偿按照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拆迁补偿采取以下方式确定:一是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和老干部组成评估小组,确定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二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确定评估标准,进行评估。2、项目安置方案。本次安置各村采用货币安置37户,利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安置21户,土地权属为本村集体所有。本次安置按照以下原则和条件进行安置:一是本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实行搬迁安置;二是没有居住条件、继承、他人赠与的住宅不能申请安置,村委按地上建筑物评估价款给予补偿;三是在拆迁区范围内以房定户,即只有在拆迁区范围内有住房的户,才能享受有关的拆迁补偿及安置政策。对一户多宅的拆迁户,多余住宅只享受房屋拆迁补偿。3、拆旧建新方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节余建新指标2.6814公顷,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审核情况

以上4个村项目,复垦区在现状图上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所有拆旧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圈里乡总体规划,安置方式为采用村内空闲地(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符合规划要求。拟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民主程序通过,符合本村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40.22亩,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项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规范召开了党支部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搬迁群众的意见。搬迁户全部在本村进行安置村民自治组织不发生改变。由于搬迁范围内的房屋破旧不堪,宅基地布局混乱,闲置住宅多,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群众修缮房屋的愿望强烈,经过征求意见,群众的满意率达到了100%。

项目区搬迁户全部在本村进行安置,不存在跨村安置的情况,不会对现有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运行造成改变。搬迁后群众搬迁到大的自然村,更加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工作。

搬迁户涉及新建房屋的,拟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全部为本村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圈里乡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已列入申报范围。

搬迁户全部在本村进行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发生改变。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均涉及个人,不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问题。经初步预算,项目实施后会给村集体带来一定的增收。立项后的增减挂钩资金,严格按照沂水县圈里乡三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和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有结余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用于支付。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资金筹措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资金充足,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附件2


沂水县圈里乡龙潭村(蒿子沟)等4个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拆旧安置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乡镇

拆旧区

安置方式

新增耕地
面积

地块位置

面积

户数

1

圈里乡

龙潭村(蒿子沟)

1.1768

23

村内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8户,货币安置15户

1.1180

2

圈里乡

西山村(吕家西山)

1.1236

17

村内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8户,货币安置9户

1.0674

3

圈里乡

浯河村(杜家岔河)

0.2710

8

村内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3户,货币安置5户

0.2575

4

圈里乡

瑞龙村(牛家沟)

0.2510

10

村内现状存量建设用地分散安置2户,货币安置8户

0.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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