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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8-11-2017-0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2017-08-1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圈里乡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1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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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17〕36

 

 

圈里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圈里乡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

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圈里乡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17年725

 

 

圈里乡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沂政发2017〕74号)及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全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办园行为,实施依法办园,确保全所有幼儿园舍和设施、消防、食品卫生、安保配备等达到国家规定办园标准,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幼儿园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有效监管程序和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学前教育科学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具备办园条件的,管理区配合乡中心校按规定程序上报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等相关手续,配合发放《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及办学许可证,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二)基本具备办园条件的,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对照规定标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检查验收达标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等手续,发放相关证件,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三)对不具备规定办园条件且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三、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无证办行为及场所出租者进行综合执法,取缔非法无证幼儿园,并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派出所:负责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指导各级幼儿园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治安防范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幼儿园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将幼儿园及周边信息监控设备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建设范围;加强幼儿园安保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及时化解因清理整治行动引的矛盾纠纷,做好清理整治行动安全保障。负责幼儿园消防设施检查,审验幼儿园消防手续,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落实;对申请办证的幼儿园,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指导,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尽快核发消防许可。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进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校车办证给予指导和审核。

乡建办:负责对无证幼儿园舍建筑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落实

审计站:负责配合物价局检查幼儿园办理收费许可等情况,依法查处违规收费问题

宣传:负责工作开展的宣传、舆论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中心校负责对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检查、梳理,登记、公布有办学资格的幼儿园;对符合办学条件和经整改后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按程序审批核发相关证照;组织检查各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无证幼儿园停止办学后幼儿分流方案,妥善安排幼儿入园就读;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生院:负责检查幼儿园卫生防疫、保健及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申请办证的幼儿园,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指导,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配合尽快核发卫生许可。

安监:负责无证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食药:负责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申请办证的幼儿园,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指导,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尽快核发食品经营许可。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无证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清理拆除幼儿园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办园条件的,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

管理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巡查和监控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无证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停办,对整改后申请办证的幼儿园加强指导和服务;负责辖区非法办园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和协调相关村居、社区干部做好辖区内被取缔幼儿园举办者及幼儿家长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无证幼儿园停止办学后幼儿分流方案,妥善安排幼儿入园就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25调整充实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726日至85日)。各管理区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及时报乡中心校进行登记汇总。乡中心校要对无证幼儿园有关信息,分类进行登记建档,向社会公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类整治阶段(86日至831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对所有无证幼儿园按照各自职能逐一进行核实检查,对达到标准要求的,督促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对整改提升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对限期关停的,下达停办通知书,责令限期停办。

(四)联合执法阶段(91日至930日)。联合执法小组对已经下达停办通知书、应停未停的幼儿园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各管理区、中心校要做好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到正规幼儿园入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和督导调度,里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各管理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部署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到严格执法、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政策法规解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出问题、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清理整顿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园重大案件或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管理,注重长效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特别要强化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安全保卫、舍设施、接送幼儿车辆、大型玩具、厨房设备和食品卫生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幼儿园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1.圈里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圈里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联合执法小

        组成员名单

     3.管理区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一览表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圈里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葛云国  乡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冯金良  乡中心校

 员:唐敬泉  乡综治办主任

   乡宣传办副主任

            刘军吉  乡派出所所长

付长青  乡安监办主任

周京国  乡人社所所长

申培荣  乡民政所所长

高日照  食药监所所  

贾守贵  乡审计站站长

殷长学  乡建办副主任

党正超  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校申培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圈里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联合执法小组成员名单

 

 长:冯金良  乡中心校校长

        

 员:刘立书  综治办工作人员

于海生  乡宣传办工作人员

                乡派出所副所长

武玉凤  乡民政所工作人员

        申希良  乡建办工作人员

   乡卫生院副院长

徐建平  乡安监办工作人员

        申培刚  乡中心校幼教处主任(校长)

   乡审计站工作人员

李志民  食药监所工作人员  

联合执法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校申培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各乡镇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幼儿园

名称

               

园所性质

园舍类型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举办者   

联系

电话

教职工人 

班数

在园

人数

存在问题

清理整顿意见

 

 

 

 

 

 

 

 

 

 

 

 

 

 

 

 

 

 

 

 

 

 

 

 

 

 

 

 

 

 

 

 

 

 

 

 

 

 

 

 

 

 

 

 

 

 

 

 

 

 

 

 

 

 

 

 

 

 

 

 

 

 

 

 

 

 

 

 

 

 

 

 

 

 

 

 

 

 

 

 

 

 

 

 

填表说明:1.本表根据乡镇幼儿园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意见,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填写,报经乡镇负责人签字。2.清理整顿意见包括关停、撤并、整改达标颁证、暂缓颁证等;3.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4.教职工:只包括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员,不含其他人员;5.园舍类型:指自建楼房、自建平房、租赁楼房、租赁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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