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31-2017-00021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圈里乡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7-10-3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管理区,各大办: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沂政办机发〔2017〕15 号)要求,乡政府下发了《圈里乡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17 年 8月 19日
圈里乡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
紧急通知
2017 年 8 月 16 日 16 时 45 分,罗庄区高都街道一废弃厂房内发生爆炸,造成 1 人死亡,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中。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沂政办机发〔2017〕15 号)要求,现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夯实属地责任,落实网格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属地责任。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夯实“网格化”管理,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大办(管理区)和村(社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中的排查、报告职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社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对废弃厂房、宅院等容易忽视的地方要加强日常排查巡视,及时报告、制止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村(社区)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严肃问责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二、鼓励群众举报,实现齐抓共管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临沂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试行办法》(临安监发〔2013〕146 号),经查证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依法进行奖励,圈里乡举报电话:0539-2781108。进一步拓宽举报途径,在完善“12345”和“12350”热线举报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微信、微博等举报方式,让社会监督更便捷、高效。
三、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防控措施
各村(社区),大办(管理区)要抓紧对辖区非法违法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实行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没管到”的隐蔽角落和偏远部位纳入监管视线。同时,要采取组织、制度、工程等各方面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监测管控措施,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漏管引发事故。
四、严格监管执法,狠抓问责落实
请各村(社区),大办(管理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和大检查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日常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有效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各村(社区)、大办(管理区)将有关近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附件1、2)以管理区为单位汇总,于8月24日12:00前报送乡安委会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21日
附件1:圈里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2:圈里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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