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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22-2018-0001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印发《圈里乡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2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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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政发〔2018〕26号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圈里乡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管理区,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根据《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沂水县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沂安发〔2018〕7 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圈里乡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圈里乡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


为确保二季度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县安委会印发的《沂水县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二季度特别峰会期间全乡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粉尘涉爆、非煤矿山、涉氨制冷、金属冶金、校车、旅游、森林防火、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到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否彻底,企业主体责任是否已经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深入细致检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内容

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厂房设备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等情况。

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企业三级全员培训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部门层面:

1、落实“三个必须”,扎实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

2、县安委会《关于认真整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的通知》(沂安发〔2017〕22 号)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工作落实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综合整治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打非治违情况。

3、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4、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采取的加严措施及落实情况。

五、工作步骤

全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具体分为临战、实战、决战、战后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临战阶段(现在起至4 月 30 日)。以排查整改隐患为主线,全面组织企业自查,乡采取聘请专家检查为主,各行业专委会检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各专委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压实责任,依法监管,杜绝监管盲区、漏洞。要按照大行动方案要求,立即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确保综合整治大行动组织到位、措施有力。要动员企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整改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乡安监办和行业主管部门(专委会办公室)。同时,乡安委会办公室和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危化、矿山等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各专委会、各部门排查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情况要逐一落实防控和整改措施,并于 4 月 15 日前抄送乡安委会办公室。要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到位,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

第二阶段,实战阶段(5 月 1 日-5 月 31 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负有监管职责的各乡直部门,要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组织监管执法力量,以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打击到位。

第三阶段,决战阶段(6 月 1 日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以严盯死守、隐患整改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产的停产到位,该管控的管控到位,重点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对有重大隐患的高危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存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工贸企业,上合组织峰会召开期间,暂停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活动紧急情况下确需动火作业的,要制定严密的作业方案,经乡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其他不放心的行业领域和安全,要采取加严措施,严格管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制定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阶段,战后总结阶段(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各专委会、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总结报告,于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3日内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里成立综合整治大行动领导小组,乡政府主要领导、乡安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乡安委会各副主任任副组长,乡安委会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靠上抓落实。各专委会、各部门要按照《沂水县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沂办发〔2017〕75 号)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根据各专委会、各部门行业领域的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在 4 月 13日前制定完成并下发实施,同时报送乡政府和乡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督导检查。乡安委会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专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检查标准,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报送乡安委会,由乡安委会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考核问责。乡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18 年全乡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专委会和部门,将予以警告、通报或约谈。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政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乡直各部门、各专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体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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