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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2781108/2018-00000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2018-07-1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圈里乡环卫一体化互查、定向督查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 2018-07-13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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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办、管理区、村:

环卫一体化工作是美丽乡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高度关注,乡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制定出台了考核办法,但是通过近半年时间环卫所组织各管理区交换检查情况看,互查成绩存在检查不实、虚报检查成绩、编造互查数据现象,严重干扰了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区互查、环卫所督查流程,特制定如下补充考核规定。

一、管理区互查

(一)各大办、管理区接到互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本大办、管理区人员进行互查分工,并按互查表内容实地进行检查,被查村必须积极配合,并确保不干扰检查组工作,同时检查组人员将检查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给被检查村,检查结果经被查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以便被查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二)检查组互查时严禁到村走过场或不入村随意编造互查数据,出现“人情分,关系分”。各管理区互查打分严禁相互通气协商,欺上瞒下,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互查结束后环卫所将互查表反馈给被查管理区,由管理区督促各村进行整改,3天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环卫所定向督查

(一)环卫所针对各管理区互查上报打分情况进行汇总,3天后组织人员每个管理区抽查3-5个村进行定向督查,主要看互查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互查时未发现的垃圾点,并予以现场打分,被督查村最终得分评判标准为:1、督查时得分高于互查得分的以互查得分为准。2、督查得分低于互查得分的以督查得分为准。

将同一管理区督查平均分与互查平均分进行比对,督查平均分高于互查平均分的以互查结果为准,对检查管理区不予处理;督查平均分低于互查平均分5分及以上的按实际比对分数直接扣检查管理区所有村相应分数;以各村互查得分减扣该分作为各村最后得分,同时按最终扣分数罚该管理区所有村两委干部,罚款交乡经管站。

(二)各管理区互查时包扶保洁区域两委干部罚款,严禁让区域保洁员承担,必须本人缴纳。并实行保洁员举报制度,一经发现,第一次由包扶大办主任约谈村干部并双倍处罚,全乡通报;第二次进行组织处理。保洁员给予村干部垫付罚款的予以解除合同,直接辞退。

(三)管理区互查、环卫所督查结束后汇总各村月考核成绩,排后20名的村对包扶保洁区域村两委干部进行经济处罚。

(四)月考核连续排名2次后5名的村,由包扶领导约谈村支部书记,并纳入重点管理,管理区重点帮扶,环卫所重点督查,限期完成并验收。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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