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qlx2781108/2018-000014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圈里乡 | 成文日期: | 2018-12-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圈里乡关于加强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圈里乡关于加强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圈政发〔2018〕65号
关于加强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大办、管理区,各村:
我乡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进入防火期以来,天气持续干燥,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夏季雨水特别充沛,全年降水量达1100多毫米,较常年偏多400多毫米,草木茂盛,林下易燃物较多,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冬至、春节临近,坟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对此,各管理区、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查整改隐患问题,确保今冬明春全乡林业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防火宣传。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明白纸等有效手段,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反复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要加强中小学生和林区群众防火教育,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落实防火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包保责任,从上至下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对特殊群体(“五类人”和流动人员),要重点监护、重点防范,责任要明确到人,监管要落实到位。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实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和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要驻在被包防村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要深入林区、进家入户,查隐患、找问题,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村干部在防火重要节假日要24小时在家值班巡查,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对所包区域内的进山入林小路、庙宇、坟头墓地、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严格登记造册,明确每条进山道路、每处庙宇、每处坟头墓地、每处生产经营场所具体由哪个具体责任人负责,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到具体人头,落实巡查等监管措施。对重点林区严格实行封山、封路,严控无关人员进山入林,消除火险隐患。在所包区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控野外火源。严禁在林区内以及林区边缘500米范围内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上灯送灯、烧荒、烧地堰、烧枯枝落叶等一切用火行为,一律禁止在任何地方燃放孔明灯。对在林区边缘500米范围之外上坟烧纸的,必须提前向村委会申请备案,明确上坟时段,安排专人值守,落实防火措施。对在林区边缘500米范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上灯送灯的,要划定专门区域,明确时段,指定专人现场盯守,落实应急措施。
四、强化火源管理。要立即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行动,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在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及春耕生产等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对中小学生和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进行死看硬守,决不能因火源管理不到位出现火情。乡里成立由农业、综治、公安等部门组成巡查队不间断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格防火值班。实行乡巡逻、村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山火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灭,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值班空岗或漏报、瞒报、迟报火情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防火值班人员与综治平台值班人员相同,要做好巡查工作及突发火情的组织扑救工作,森林防火期间,值班人员请假除向带班领导请假外一并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好替班人员。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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