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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2781108/2019-000019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圈里乡 成文日期: 2019-12-1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圈里乡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12-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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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委会办公室,各乡直部门,各管理区,各村,各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成果,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沂水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沂应急发〔2019〕42 号)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决战四季度、决胜2019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专项问题

在前期整治基础上,参照《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风

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附件2)要求,认真查缺补漏,

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1.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

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

求;采场工作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是否对露天边坡稳定

性进行定期监测;排土场的排土工艺、顺序、阶段高度、总

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

按照设计进行排土作业;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

流措施是否落实;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

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是否进行在线监测并定期进

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2.工贸领域

粉尘防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

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保持25米及以上;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控爆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收尘并有可靠的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规定;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清理。

涉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并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悬挂“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措施,杜绝盲目施救。

3.教育培训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是否落实全员培训并考核合格;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非煤矿山“五类”关键岗位人员是否集中培训、统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合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风险点划分、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工艺和岗位实际; 隐患排查责任是否落实到岗位、班组、车间和厂(矿)管理层,排查内容是否与所排查岗位的管控措施相对应。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及自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各专委会办公室和管理区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各村要严格落实好《“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抓好日常巡查并深入开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摸排和检查工作,有关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自查自纠情况要于11月10日前向乡应急办报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应急局组织的乡镇互查的基础上,集中整治,始终保持“ 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1至12月31日),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

汇总梳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拖清辖区内企业底数,严格落实三级联保制度,实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企,形成攻坚合力,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企业。

(二)化解风险闭环整治隐患。推动实施高危企业“高手深度查体”和重点行业领域“过筛子”工程,对全乡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隐患过筛全覆盖。严格落实事故隐患“580”清零制度,对各类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实现闭环。各级执法队伍全员下沉到一线,加强巡回检查,对重点区域、 重点部位和不放心的企业盯紧盯牢,确保万无一失。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乡镇、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未取得相关证照从事非法开采或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刑责任。

附件:1.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打非治违情况汇总表

2.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指导目录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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