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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fgzz2881108/2023-00002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富官庄镇 成文日期: 2023-05-28
发文字号: 富政发〔2023〕21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富官庄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5-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富政发〔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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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富官庄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富政发〔2023〕21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委〔2023〕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协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夏收、秋收禁烧期间,做到不见明火、不见黑斑,实现全镇“零火点”。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全镇空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全镇所有村庄地块。

(二)重点时段。

“三夏”、“三秋”和上级重大活动期间。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镇、村级网格化管理。镇级网格由镇长任网格长,各管理区书记为副网格长,村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任村级网格长,村级网格员由村两委成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落实包防地块。

(二)强化日常动态巡查监管。

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巡护,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重点时段各村网格员对包防地块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焚烧秸秆行为;镇副网格长对本管理区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村级网格员到岗到位;派出所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镇考核办加大对村级网格员的考核力度。

(三)做好秸秆综合高效利用。

各村要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河、离林、离路,集中处理),搞好田间秸秆收储,动员农户清运田间剩余秸秆。镇加强对各镇街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巡查工作,真正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底前)。建立健全全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督导巡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镇村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镇里通过宣传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秸秆禁烧工作;每个村至少悬挂2幅以上宣传条幅,家家户户张贴明白纸,并利用广播定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7月10、9月20日至11月10日)。镇政府建立完善督导巡查机制,“三夏”、“三秋”全面禁烧阶段,各村落实领导带班制,开展24小时昼夜巡查,各村在小麦、玉米集中种植区至少要建立1处秸秆禁烧监测点,安排专人进行火点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焚烧火点,消除工作盲区和死角,做到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确保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镇长为网格长,各管理区书记为副网格长的网格化监管体系,镇考核办、环保办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考核办要建立全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简报制度,通报各村网格员值班及包防情况。各包扶领导要经常到辖区督导秸秆禁烧工作,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格考核问效。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核,在出现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召开现场会,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处罚。对宣传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火点,被省、市、县级督办等情形的,坚决从快从严处理。


附件: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细则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8日


附件


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时间

2023年全年,重点“三夏”、“三秋”期间。

二、考核对象

各管理区、村。

三、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考核办、环保办组织考核,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由考核组不定期对各村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宣传发动(15分):1、张贴政府禁烧通告及有关宣传资料,张贴管理良好,无缺损、涂污,每村张贴2张以上(5分),每少张贴一张扣3分,缺损、涂污扣1分。2、每村宣传条幅2条以上(5分),每少一条扣2分。4、明白纸发放到户保存完好(5分),每发现一户没有扣1分。

(二)措施落实(30分):1、每村有固定巡逻点,巡逻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桌椅、悬挂宣传条幅(5分),每少一项扣2分。2、麦收秋收后及时开展农作物秸秆“四离一集中”(15分),发现一处未四离的扣5分。3、发生焚烧秸秆事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的(10分),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三)综合利用(15分):1、综合利用率((还田亩数+收贮亩数+其他利用亩数)/总亩数)达到90%以上(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2、完成秸秆切碎还田项目计划得5分,低于目标任务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3、完成秸秆青贮氨化年度目标任务得5分,低于目标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四)禁烧效果(40分):1、无秸秆垃圾禁烧现象,对省、市、县第一把火或被国家环保部气象卫星拍到的村,禁烧效果得分直接计0分,扣保证金3000元。2、被市督查组、市以上媒体发现通报的火点每个扣村10分、扣保证金1000元。秸秆灰烬点每个扣村6分、扣保证金500元。对连片焚烧的(1亩以上),每次扣村20分、扣保证金2000元。3、被县发现火点每个扣村6分、扣保证金500元。灰烬点每个扣村4分、扣保证金200元。对连片焚烧的(1亩以上),每次扣10分、扣保证金1000元。4、被镇发现火点每个扣村3分、扣保证金300元。灰烬点每个扣村2分、扣保证金100元。对连片焚烧的(1亩以上),每次扣村5分、扣村保证金500元。5、管理区的处罚按照相关村的处罚标准同等执行。6、焚烧落叶、杂草、垃圾、荒草及林木等行为按照焚烧秸秆情况处理。

四、责任落实

严惩第一把火。因管控工作不到位,在“三夏”和“三秋”期间,被确定并通报为省、市、县第一把火或被国家环保部气象卫星拍到的村,考核总分中禁烧效果分值直接计0分,全镇通报批评,所在管理区书记和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全镇工作综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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