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05 |
发文字号: | 富政发〔2022〕18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4-0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
《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保护全镇自然资源,规范开发利用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着力构建全域、全程监管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林地湿地林木、盗伐滥伐林木以及违法开采或加工矿产资源等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全区域、实时化监管。健全“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推动违法违规问题处罚到位、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违法状态消除到位。
三、监管范围
(一)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土地行为。
(二)违法采矿、采沙行为;收购无合法来源矿产资源行为;假借建设工程、涉农项目等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非法加工矿产资源行为;因加工矿产资源引起的黑臭水体问题;从严管控机制砂厂、石子厂、选矿厂等加工类企业。
(四)毁坏林地湿地林木、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五)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林火隐患清除等预防工作落实情况。
(六)群众信访举报、12345热线转交和媒体曝光等渠道反映的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问题。
(七)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检查机制。镇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监管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镇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监管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制止、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巡查专班由国土所、矿管办、执法办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负责镇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消除等工作,对辖区内村级网格监管队伍的督导考核。专班实现日间至少两次巡查,夜间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应急支队相关人员进行两次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镇财政拿出专门工作经费,配备巡查人员执法服装,用于监管队伍日常巡查车辆租赁、油耗、生活费用等开支,保障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村级自查机制。各管理区、村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消除等工作。对长期监管不利、违法问题多发的管理区、村由镇纪委进行约谈问责。管理区方面,负责本辖区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督导,重点压实村级干部监管责任,督促做到本辖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全力做好信访问题的化解;村级方面,发挥新设三名村执法监管队伍作用,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同时利用微信群、二维码等新媒体进行云上监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领域“巡查、发现、制止、上报”的监管责任,着力打通巡查监管“最后一公里”,畅通“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的工作机制。
(三)定位督查机制。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安装监控摄像头,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取证、事后追溯”监督机制,安装“天网”;在重点时段,夜间巡查人员灵活放置摄像机,探索实施“隐形无线摄像头+手机”远程监控模式,布置“地雷”;在全镇制高点设立3-5处值班点,由周边村干部轮流值班,发挥“堡垒”作用。通过完善“天网”“地雷”“堡垒”定位督查机制,形成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环节监督管理、调查取证,建立无形威慑。
(四)高空排查机制。充分利用无人机、高空瞭望等科技手段对破坏土地、私挖滥采、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高空瞭望全天候、全覆盖实时监控,每旬对重点区域进行无人机航拍,对照前后高空排查照片,分析图斑、排查线索、顺藤摸瓜,实现“打早、打小”及时查处,全面覆盖偏僻、隐蔽、高空位置和地面巡查人员视觉盲区,提高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率与处置率,并且同步取证,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信息化、动态化、实时化。
(五)源头追查机制。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方、建筑工匠会议,招商引资联络负责人全程靠上,倒查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来源,提供证明;设置建筑自查平台,要求所有建筑工匠在施工建设前,提供砂石合法来源保证书,并拍摄施工现场照片,一旦发现违规建设、违法来源,立即停止,如果通过其他形式发现违法建设,追查建筑工匠责任,根据情节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行业资格,协调有关部门追究失信行为。
(六)群众监督机制。配备专线举报电话,由镇热线办负责接听、记录、专办,由专班人员根据值班分工安排配合行动。在重点区域、醒目位置设置群众举报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配备举报二维码信箱。对举报后查实的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举报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小喇叭、广播车等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全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调度考核,定期通报等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镇组建14人的执法监管队伍开展执法巡查。各管理区、村切实履行好“巡查、发现、制止、上报、消除”的属地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安排专门警务车辆和人员,全程参与机关人员夜间自然资源领域巡查监管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场进行打击,对违规车辆现场予以扣押,真正发挥震慑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管理区、村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意义,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开发“码上监管”小程序,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形成人人参与执法监管、人人打击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奖励措施。对巡查发现违法车辆实行奖励制度,每扣押一辆小三轮车、小型挖掘机等违法运沙车辆,加值班人员所在站所考核分5分;每扣押一辆违法大型货车、大型挖掘机、装载机等违法车辆,加值班人员所在站所考核分10分。扣押车辆全部停放到指定地点,车辆钥匙一律上交镇纪委,未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放行。对问题多发、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的要实行滚动考核。
(五)从严考核问责。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镇综合考核,实行倒扣分机制。对年度考核最后一名,或者在自然资源领域发生重特大事件,导致出现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定等次”,并由镇纪委对辖区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执法巡查监管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充当“保护伞”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附件:1.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耿春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许俊山 人大主席
房磊 党委副书记
窦光谭 二级主任科员
侯志伟 党委政法委员
陈安斌 党委宣统委员
高树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武玉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洪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世忠 副镇长
宋金柱 安监办副主任
成员:段春朋 官庄管理区书记
王新峰 后沟管理区书记
岳 鹏 朱双管理区书记
李 骥 何庄管理区书记
李家豪 文化站站长兼得水管理区书记
程洪强 徕庄管理区书记
邵珠春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长
黄兴梁 派出所所长
王建伟 供电所所长
顾培廷 综合执法局富官庄中队长
李培涛 综治信访办主任
潘纪委 林业站站长
张 伟 镇执法办主任
张廷兵 矿管办主任
张学文 环保办主任
贾文国 应急办主任
张 坤 乡建办主任
高歌 热线办主任
郭志园 经贸办主任
刘强 考核办副主任
王忠芳 考核办副主任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消除,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附件2
富官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管理区、村
二、考核内容
在全镇范围内对自然资源管理进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林地湿地林木、盗伐滥伐林木以及违法违规开采或加工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新增自然资源领域各种违法行为。其中,重点区域主要涉及14处。东西石壁口村后山顶风化砂、东西石壁口河道、抬头河道、张家石岭村后山石、垛庄砂石、徕庄周边矿石、石匣村重点区域及新上土地复垦项目等重点区域,山水水泥(重点是下良沟矿区)、城投宏原(上庄矿区)、慧丰建材、金地建材、城投大华和新上项目等重点企业。
三、考核标准
1、按照“镇级督导考核、管理区属地管理、村级网格监管”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起数、危害程度、整改情况等情况实行倒扣分,成绩纳入年底综合考核;对发生自然资源领域重特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确定为“不定等次”。
2、管理区、村年度扣分=每月累计扣分之和。
四、考核细则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巡查组动态巡查”的工作要求,对原有违法违规项目、新增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河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固化考核成绩,半年通报阶段成绩,年终公布考核成绩。
(一)对重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考核。
1、对有正常手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项目。未经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开工作业,每发现一起,分别罚管理区、村200元,扣管理区、村各10分。
2、对项目有手续、借项目之名进行非法活动的。一律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凡因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进行私挖滥采,形成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分别罚管理区500元、村1000元,扣管理区、村各20分。
3、对没有正常手续、进行非法活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凡因监管不力、巡查不到位,在原址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分别罚管理区1000元、村2000元,扣管理区、村各30分。
(二)对全镇范围内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考核。
1、对各管理区考核。
(1)管理区发现并及时进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各种违法行为且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罚款。
(2)巡查过程中每发现一起,罚管理区书记100元,并下交办单限期整改;凡管理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扣管理区10分,罚现金1000元。
(3)被举报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含12345热线),经核查属实的,由管理区和村组织拆除,并扣管理区20分,罚现金2000元。
(4)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并勒令整改后,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迟迟不能销号的,扣管理区20分,每处罚管理区现金2000元,并承担销号费用。
2、对村级考核。
(1)每发生一起自然资源领域各种违法行为立即汇报巡查小组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扣分、罚款;日常巡查不到位的,在微信群中未发存查信息的,每少1天扣1分。
(2)被镇领导、镇巡查工作小组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罚村主要负责人200元、扣10分,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罚村主要负责人1000元、扣20分。
(3)被举报到县级以上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含12345热线)、被县巡查小组通报发现的,扣村20分,扣罚村主要负责人2400元,并限期整改;村不配合的,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4)辖区内出现三起以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卫片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并勒令整改不到位、村集体和两委成员参与非法建设非法盗采行为的,对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村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扣罚村主要负责人4000元,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加重扣分情形
1、在镇工作巡查工作小组处置违法行为时,管理区、村不配合或配合不及时的加倍扣分。
2、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基本农田、公益林或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加倍扣分。
3、私挖滥采矿产资源或收购无合法来源矿产资源价值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加倍扣分。
4、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三倍扣分。
5、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案件被上级挂牌督办的每处扣30分;因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突出被镇纪委约谈的,每处扣30分。
(四)其他扣分情形
1、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力的;
2、未按巡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巡查工作的;
3、应制止而未制止、应报告而未报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
4、填写巡查台账等弄虚作假的;
5、各村专职执法巡查监管队伍或队伍形同虚设、职能发挥不到位的;
存在以上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五、考核组织及结果运用
1、所有违法建设在以上处理的基础上另加建设成本5%的罚款(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担)。
2、凡是发生的上述违法建设行为一律由管理区和村级自行整改;整改不了的,由镇里组织统一行动拆除,机械等相关费用由村级承担。
3、镇6个管理区分别设立1万元的基础资金,凡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涉及的相关管理区除交纳正常罚款外,年底再从1万元的基础资金中同等比例予以扣除。
4、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考核工作由镇执法监管巡查工作小组、镇河沙整治工作巡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及时下达通报单、督办单,考核成绩纳入各管理区、村考核,并计入年底综合成绩。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富官庄镇2021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自行废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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