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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fgzz2881108/2021-00003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富官庄镇 成文日期: 2021-11-18
发文字号: 富政发〔2021〕25号 公文类型: 意见
标      题: 富官庄镇芦沟村等5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1-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富政发〔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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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芦沟村等5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为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富官庄镇芦沟村等5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征求相关部门、村两委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计划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旧村改造,富官庄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初步审核并予以通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旧村改造拆旧总面积8.6526公顷,新增耕地8.2201公顷,共拆除住宅149户,房屋731间,其中正房463间,偏房268间。除芦沟村利用村内允许建设区建平房安置22户外,其余全部采用村内空闲地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其中村内空闲地分散安置87户,货币安置40户。

富官庄镇芦沟村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6984公顷,拆迁25户,属于局部搬迁,村内空闲地安置2户,货币安置1户,利用村内允许建设区建平房安置22户。

富官庄镇旺峪村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6878公顷,拆迁18户,属于局部搬迁,村内空闲地安置10户,货币安置8户。

富官庄镇黄崖村项目区,拆旧总面积3.9790公顷,拆迁70户,属于局部搬迁,村内空闲地安置48户,货币安置22户。

富官庄镇柳树沟村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0846公顷,拆迁34户,属于局部搬迁,村内空闲地安置27户,货币安置7户。

富官庄镇何家庄子村项目区,拆旧总面积0.2028公顷,拆迁2户,全部采用货币安置。

二、项目论证情况

上述5个项目区均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非政策性非整村拆建非集中安置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富官庄镇总体规划,不涉及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5个村全部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规范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召开了户代表会议,同意率达到了100%,一致同意实施该项目。由于搬迁范围内的房屋破旧不堪,宅基地布局混乱,闲置住宅多,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群众修缮房屋的愿望强烈,经过征求拆迁户意见,149户搬迁群众的同意率达到了100%。

5个项目区、149户搬迁户全部在本村进行安置,采用村内允许建设区建平房安置、村内空闲地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不存在跨村安置的情况,不会对现有的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改变,搬迁后群众搬迁到大的自然村,更加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工作。

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均涉及个人,不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问题,立项后的增减挂钩资金,严格按照沂水县富官庄镇三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和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有结余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用于支付。

项目搬迁安置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一是拆旧补偿方案。本次拆旧补偿对象为项目区内涉及的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富官庄镇芦沟村等5村与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拆迁补偿采取以下方式确定:一是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和老干部组成评估小组,确定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二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确定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二是拆旧安置方案。本次安置各村采用货币安置40户,利用村内空闲地安置87户,利用允许建设区建设平房安置22户。土地权属为本村集体所有。本次安置按照以下原则和条件进行安置:一是本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实行搬迁安置;二是没有居住条件、继承、他人赠与的住宅不能申请安置,村委按地上建筑物评估价款给予补偿;三是在拆迁区范围内以房定户,即只有在拆迁区范围内有住房的户,才能享受有关的拆迁补偿及安置政策。对一户多宅的拆迁户,多余住宅只享受房屋拆迁补偿。三是拆旧建新方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节余建新指标8.2201公顷,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项目实施意义

5个项目区均位置偏远,地势高低不平,居住点分布零散,且闲置住宅较多,道路分布凌乱,基础设施不足,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通过搬迁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群众安置到居住集中、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方便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也便于统一管理及配套设施的配备。复垦出的土地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可以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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