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2018-00005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8-01-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定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01-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定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社区):
最近,市、县相继下发了关于核定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为确保我镇小麦核定面积按时、准确完成,现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工作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喇叭宣传等形式使包村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倡导诚信申报,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村级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群众监督。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工作片、包村干部、村民委员会为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片为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自然村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村委会在工作片的具体领导下,做好所辖区域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核实准确性。今年省里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测量办法,同步核查小麦种植面积。镇里规定超出卫星遥感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工作片、村自行负担。对有条件的村,可以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GPS等先进设备和技术,适时、独立、有针对性地开展小麦种植面积实地测量,重点掌握每个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数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17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2018年度继续实行农民自报告单制度。农民自报告单由村委会负责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指导农民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18位)号码填写。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应采取直接丈量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村委会核实工作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工作片将各村核实面积总数汇总后报农技站。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镇、村两级公示。村级公示责任主体为工作片,由工作片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镇政府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同时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工作片到村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工作片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作片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并填写《2018年对种粮农民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村委会上报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时间为2018年1月3日-5日。报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漏项。
对小麦种植面积数据进行录入、统计时,同时按6元/亩标准缴纳小麦、玉米种植保险。
镇政府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时间为2018年1月6日—10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山东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并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村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工作片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镇里要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村两委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村两委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
的,要追究村两委干部和工作片包扶领导、工作片主任的责任。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一是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信访办要及时处理涉农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三是尽量避免越级上访。当地已受理但仍出现越级上访的,省、市、县将加大督查力度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镇、村两级要予以积极配合。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近年来,个别村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有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没有种植小麦村民的户头,特别是借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村民的户头,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直接套取;有的个别村干部以欠缴村里有关收费项目等为借口,对一些小麦种植户不予上报种植面积或虚报小麦种植面积抵顶收费项目。各工作片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与合作医疗、新农保、治安保险等工作挂钩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一是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和公示环节,镇绩考办要组织联合检查,并重点检查往年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的村和信访事件较多的村。二是建立健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问责机制。要加强与信访、纪委、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案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提高面积核定、补贴发放信访及违规违纪情况考核所占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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