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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4-23-2018-00015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富官庄镇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4-2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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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发〔20187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 

 

    沂水县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已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437号)、《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临国土资发〔201561号)、《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临国土资发〔201562号)《沂水县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报告》和《沂水县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书》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建设总规模为14.31公顷,项目完成后将新增面积7.54公顷,涉及鞠家官庄、苗家河村、小黄山村3个行政村。项目预算总投资194.92万元。其中主要有:工程施工费、税金、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

二、组织领导

将该项目的情况向沂水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作了专题汇报,确定抽调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技术人员组建该项目实施技术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保障;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工程施工指挥部,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工程实施,指导工程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协调镇内部关系,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协调解决项目区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整等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项目实施管理的基本原则

项目实施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

2、公开、公平、公正;

3、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工程质量。

四、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审计制、廉政责任制等八项管理制度。

五、工程招标

由沂水县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其中工程施工监理不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中央资金招投标资质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具备项目工程招标金额的要求,正常年审,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独立法人单位。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项目工程施工投标单位资质等级选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七、标段划分

1、根据沂水县富官庄镇小黄山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及预算,本着方便施工、便于管理的原则,将项目工程施工按区域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工程施工费和税金为1425515.25元。项目位于鞠家官庄、苗家河村、小黄山村,最高限价1425515.25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70399.48元,税金155115.77元。

2、项目工程施工监理3.44万元

八、实施步骤

120182前,按照有关规定由沂水县富官庄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和组长的工程施工指挥部和权属调整工作小组,进行项目实施动员,制定权属调整方案,组织进行项目区内土地地类、面积、界址、权属调查、登记、承包权上收、工程放线等工作。

220183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发包所有工程,签订施工合同。

3、通知监理单位发布施工通知,20184前进点施工,20186月前完成全部工程。

420186前,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整个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决算和工程造价审计,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5201811月前,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验收申请,迎接市局验收。

请予批复

                        2018302

 

 

 

       

 

 

 

 

 

 

 

 

  沂水县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1830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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