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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15-2018-00006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富官庄镇 成文日期: 2018-05-1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富官庄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 2018-05-1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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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官庄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2018年度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18年度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管理区、村。

二、考核原则

各管理区、村作为热线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好、不合理诉求解释好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反馈,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考核方式

考核为月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内容

1.承办总量。以管理区为单位考核,作为加分项目抵扣减分项目,全年承办量400件以上的得20分,300-400件的得15分,200- 300件的得10分,200件以下的不得分。

2.限时办理。因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出现超期工单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1分,牵头领导、管理区主任、村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因未及时办理或落实不到位被县热线办现场督办或媒体曝光后仍未落实办理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2分,牵头领导、管理区主任、村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3. 整改重办。同一承办单退回重办一次的,涉及管理区、村各扣1分,管理区主任在党政联席会上说明情况;同一承办单退回重办两次的,涉及管理区、村各扣2分,牵头领导、管理区主任、村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管理区书记在党政联席会上说明情况。每增加一次重办加扣1分,增加罚款50元。对不合理诉求且无法解决的要及时申请办理不合规工单。

4.申请延期。对需延期办理的事项,未提前申请或未将延期办理时限和理由告知来电人又被来电人催问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1分。

5.答复反馈。承办管理区、村对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未及时给予来电人答复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1分。反馈情况与实际办理结果不一致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1分。

5.保密工作。因失密、泄密致使来电人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不良后果的,涉及管理区、村每次各扣2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责任制考核,每月汇总通报。因违反本考核办法被处罚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三日内到财政所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的从工资中双倍扣除,并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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