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06-2017-00010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公布富官庄镇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7-07-06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公布富官庄镇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办字〔2017〕43号)和沂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办字〔2017〕2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在我镇的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镇河长组织体系予以公布: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
总河长:刘兆锋 党委书记
孟凡楼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总河长:高培进 人大主席
黄 凯 党委副书记
窦光谭 主任科员
高树文 副镇长
河 长:高兴华 副镇长
李振秀 纪委书记
侯志伟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刘洪涛 副镇长
马传信 宣传委员
陈安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明玉 统战部长
班云涛 副镇长
刘承美 人大副主席
二、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职责
镇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镇级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库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库执法监管等;牵头制定相应河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明确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河长制办公室
设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服务中心。高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水利服务中心、乡建办、国土所、环保办、畜牧兽医站、综治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总(副)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制定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审查重要河库专项方案,负责全镇河长制验收和工作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镇党政办、安监办、绩考办、环卫所、财政所、林业站、团委、计生办、党建办、旅游办、扶贫办、民政所、环保所、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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