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政发〔2019〕14号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富官庄镇矿山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直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富官庄镇矿山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富官庄镇矿山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矿山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生产、停产和基建的矿山开采、选矿厂和尾矿库等,含煤矿和非煤矿山。
(二)整治时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天(4月30日-5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一) 采矿
表土堆场扬尘、表土剥离扬尘、爆破废气、动碎粉尘、铲装粉尘、运输道路粉尘、卸车粉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采取酒水抑尘、道路硬化、密闭、遮盖和绿化等措施。
(二)选矿
破碎、筛分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I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工车间密闭,自动喷淋酒水抑尘;重点扬尘产生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实现有组织排放;料场和成品库采用全封闭大棚,通过传送带传送;硬化地面、加强绿化,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及逸散。
(三)尾矿库
加强尾矿排放管理,控制干堆的干滩面积,保持干滩具有一定的湿度。有效控制干滩扬尘,利用尾矿库澄清水,建立水喷淋装置,保持干滩尾砂表面的湿度,有效控制干滩杨尘的发生。
(四)无组织排放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堆场物料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和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定期清洗,运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团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
三、工作步骤
(一) 成立工作专班。镇里成立矿山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全镇整治工作。镇工作专班由国土所、环保办、乡建办、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组成,镇分管环保的副镇长牵头,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
(二) 全面排查。镇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矿山行业,摸清企业底数,明确存在的问是及整治要求。对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到位。
(三) 企业整改。企业根据矿山开采许可、环评批复、安全评估及整治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向题进行全面整改,于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镇工作专班。逾期未整改完成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
(四) 镇工作专班复核验收。根据企业上报的整改报告,镇工作专班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依法处理、停产整顿。
富官庄镇矿山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名单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国土所 |
邵珠春 |
所长 |
13954966834 |
程庆龙 |
副所长 |
15953997122 |
乡建办 |
蔡玉成 |
主任 |
13616493778 |
张 坤 |
副主任 |
13791531023 |
综合执法中队 |
刘海太 |
县综合执法中队长 |
17862255172 |
张伟 |
镇执法办主任 |
13562925123 |
环保办 |
张学文 |
主任 |
13563953278 |
吴元帅 |
工作人员 |
15192916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