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8-24-2017-00004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7-08-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富官庄镇村 规 民 约 |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富官庄镇村 规 民 约
村 规 民 约
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
(一)社会公德: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风易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提倡喜事新办,反对高额礼金。提倡丧事俭办,禁止装棺再葬。破除陈规旧俗,反对大操大办。
3、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红事不贴红纸,白事不扎彩;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严禁赌博、吸食毒品。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三、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驾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五、环卫保洁
1、自觉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保持门前屋后干净卫生,柴草垛不进村。
2、牛羊等必须圈养,不能在门外或大街上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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