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09-28-2017-00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富官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9-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9-28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中共富官庄镇委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7年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届全会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治理和检查监督,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管理涉农收费。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教辅材料管理,严禁向学生乱收费和摊派教辅材料费。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办理婚姻登记,严禁收取费用或“搭车”收费。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人员费用等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村级组织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罚款和违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方式来管理村务。

(二)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筹资筹劳,要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原则,所议事项经民主议事后,报镇政府审批、县减负办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一事一议项目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不得筹劳;确需农民投工,要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劳数量;自愿以资代劳,要严格控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不得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不得简化议事程序或逃避审核审批,严禁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建设项目向农民筹资筹劳。要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全称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推进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

(三)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要发放足额、及时到位,严格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20%用于村级的政策,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按时足额拨付到村,专款专用。

(四)推进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农业服务领域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防止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行为。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严肃查处代扣代缴其他费用、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行为。加强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担监管,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

(五)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农村土地多形式流转。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搞好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办公、图形化管理、信息查询、社会化信息服务以及其他拓展功能。

(六)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与资产、资源招标处置制度,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强村会计队伍建设,强化对村会计的监督,严格按程序任免村会计人员,提高村跨级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村会计队伍;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组织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每月对村务、财务进行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村民对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土地征用补偿费、各级扶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等要全部纳入经管站代管,做到专款专用;继续实施对村级账务、资金、承包合同、公章“四监管”,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在坚持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前提下,继续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农民负担监督举报、重点监控、监测、督促检查、专项审计等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一是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今年重点对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村电网改造等领域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自觉开展清理整顿和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镇减负办。未列入专项治理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也要立足职能,及时进行清理整顿。二是认真落实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要求,镇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由镇国土资源所、乡建办和村负责;农民房产证办理乱收费问题和房产所有权登记工作,由镇国土所和村负责;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由镇教委、工商所和村负责;计划生育违规收费和各种收取押金、保证金问题,由镇卫生院、工商所和村负责;农机服务中乱收费、搭车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由镇农机站、工商所和村负责;农民结婚登记和殡葬中乱收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的落实,由镇民政所和村负责;农村电网改造中的乱收费、乱集资问题,由镇供电所和村负责;动物防疫、养殖奖补中出现的问题,由镇兽医站和村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由镇经管站和村负责;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乱收费问题,由镇综治办和村负责;报刊征订治理工作,由镇委办公室和村负责;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出现的问题,由镇国土资源所、经管站和村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由镇财政所、经管站、农机站、兽医站和村负责;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由镇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办公室和村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由镇工商所、经管站和村负责;农村道路修建管护中出现的乱收费问题,由镇交通管理所和村负责;村村通自来水中出现的乱收费问题,由镇水利站和村负责;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对进城务工工作人员的乱收费及农村合作医疗新农保收费监督等工作,由镇人社所负责。

(三)强化减负惠农政策检查监督。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督办查处,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

(四)认真做好涉农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涉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农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信访接待、处理、督办、通报、考核、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要深入开展涉农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研究对策,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到位。对因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引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把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减负工作高压态势不改变。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确保减负工作整体合力不减弱。农业部门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指导和协调村级镇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减负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镇直涉农收费部门要自觉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把好关口、令行禁止。镇、村要逐级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减负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富官庄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富官庄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刘兆峰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孟凡楼  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培进  人大主席

             副书记

窦光谭  主任科员

李振秀  纪委书记

         高树文  副镇长

  员:张立俊  经管站长

李明荣  财政所所长

李运亮  人社所所长

贾文国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蔡玉成  乡建办主任

李培涛  综治信访办主任

王化锡  道管站站长

    民政所所长

张廷兵  农机站站长

陈安华  农技站站长

李明耀  兽医站站长

刘晓长  中心校校长

刘忠强  卫生院院长

邵珠春  国土所所长

王世刚  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强  工商所所长

王建伟  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张立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霞、刘瑜、岳鹏、刘青华为办公室成员,张霞、岳鹏兼任专职信访人员。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