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杨政发〔2018〕17号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
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要求,我镇审核了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在我镇孟母村北侧,新建现代高效农业冬暖式大棚3个,面积8640平方米,形成的资产属村集体所有。对外租赁经营,该项目覆盖孟母、庄科、西寨3个行政村的145户19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
项目总投资150.1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74.4万元,县级政府新增债务资金75.7万元。
特此报告,请予审批。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