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4-000018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7-06-02 |
发文字号: | 杨政发〔2017〕26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粉尘防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粉尘防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粉尘防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杨政发〔2017〕26号
为切实加强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杜绝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根据临安发〔2017〕48号和沂安办发〔2017〕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粉尘防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防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遏制粉尘爆炸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的范围:所有从事冶金、有色金属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及其他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整治的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除尘系统、防火防爆安全。
三、时间步骤
粉尘防爆集中整治行动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镇安委会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日)。镇安委会根据本地生产经营单位特点,研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2日至7月30日)。镇安委会、各专委会要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自身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评价或设计单位帮助排查。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镇安委会要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有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改正;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难以保障生产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对问题企业的隐患整改逐一核查和验收,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回头查”活动,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总结。
四、职责分工
安监办:履行安委办职责,负责牵头粉尘防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督查通报整治工作进度;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乡建办:督促涉尘企业拆除已经确认的违法建筑,牵头组织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环保办:负责查处涉尘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把好除尘系统项目技术标准和竣工验收关,加强粉尘排放情况的检查和监测。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涉尘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提请镇政府予以关闭的涉尘企业营业执照依法予以注销。
派出所:依法对涉尘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供电所:配合各单位落实断电措施,检查关停涉尘企业的非法用电情况。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涉尘企业的具体排查整治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掌握涉尘企业底数,对排查出的涉尘企业对照标准进行集中整治。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可能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场所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整治。
五、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害性认识,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粉尘爆炸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极强的破坏性,爆炸产生的爆轰波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害性的认识,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提高粉尘危害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镇政府成立由蔡成刚镇长为组长,刘召伟副镇长、刘立刚主任为副组长,安监办、派出所、环保办、市场监管所、乡建办、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张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武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也要专门成立粉尘防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整治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部门、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附件:杨庄镇粉尘防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附件:
杨庄镇粉尘防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成刚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刘召伟 刘立刚
成 员:张 蕾 武春华 孔庆强
田志强 王伯明 高修江
孙秀文 曹光杰 王欣理
丁传东 王恩滢 武玉斌
侯天友 倪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张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武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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