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2017〕2号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申请报告
县政府:
我镇总体规划(2011-2030)于2015年通过审批。由于规划编制,论证时缺乏对接和沟通,过多强调了镇区规划的整体性。导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无法使用,出现脱节现象。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杨庄经济发展,现申请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特此申请,望批复为盼。
杨庄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一月四日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林泊羽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6号
联系电话:053928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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