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杨庄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申请报告
杨政发〔2017〕1号
县政府:
我镇现有的《城镇总体规划》在指导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局部的不合理,现予申请调整。现杨庄村西、商家庄村以南地块拟调整用地规划。该地块南至徐杨路,北至商家庄村硬化路,西至沟,东至商家庄河。
该选址土地现状规划为建城区之外用地,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适应当前形势变化以及杨庄镇城镇经济发展的需要,现申请将该地块调整到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作为建设项目用地。
特此申请。
杨庄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