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4-00000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文字号: | 杨政发〔2024〕10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政发〔2024〕10号
各管理区、各村(居)、镇直各部门:
现将《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禁毒委系列决策部署,彻底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依据《禁毒法》和《山东省禁毒条例》,按照省禁毒办《2024年山东省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市禁毒办《2024年临沂市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县禁毒办《2024年沂水县禁种铲毒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中旬在全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统一领导和禁毒委的组织协调下,切实履行乡镇人民政府禁种铲毒法定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紧紧依托基层组织,充分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通过无人机航测和人工踏查等方式,按照“保障得好、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预防宣传、发现铲除、破案查处能力,力争“零种植”、确保“零产量”。
二、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并积极开展禁种铲毒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铲除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管理区、各村(居)深入开展禁种宣传、举报核查、全面踏查、案件查处等工作。镇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将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村(居)禁种铲毒成果进行复查。
(三)复查复核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5月1日起,省、市、县禁毒办将综合运用暗访踏查以及无人机航测等手段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回头看”,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复检,确保复检我镇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迎检验收阶段(5月16日至6月10日)。5月中下旬,国家禁毒办将对我县进行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再梳理、再踏查,确保验收过关。
(五)总结提炼阶段(6月11日至15日)。各管理区(村)要对本次禁种铲毒中发现的毒品原植物的种类、来源、区域分布、种植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总结提炼本次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整体工作能力水平。行动总结请于6月15日前报镇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毒品原植物危害、禁种铲毒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打击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禁种意识。突出“禁种”宣传,结合“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发动各村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禁毒社工、警务助理、网格员等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特别对种植重点地区、重点人进行“点对点”宣传教育,逐人告知、签订责任书,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镇禁毒领导小组要对告知和责任书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漏一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线索,并依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打一场禁种铲毒人民战争。
(二)全面踏查铲毒,确保不留死角。各村(居)要组织基层力量,压实踏查责任,各村(居)、村居干部分片包干、定人定责、定村定户全方位开展踏查铲毒,不留死角。近年来,我市发现有个别地方存在种植大麻的现象。各各村(居)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因地制宜地在毒品原植物出苗、开花、结果等重点时节,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山头、房前屋后、“空心村”、废弃宅院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人工踏查,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逐一实地踏查并签字背书,凡踏查过的区域又被发现毒品原植物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发现能力。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无人机资源,成立工作组、固定专人,积极参与禁种铲毒工作。要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监测,提高打击监督力度,以“科技+脚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面踏查、精准发现,提高科技铲毒水平。
(四)加强执法办案,保持高压震慑。公安机关要持续强化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依规处理。在严肃追究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法律责任的同时,要对毒品原植物种子来源、流向等进行深挖和打击。镇派出所要将禁种铲毒相关案件信息和战果数据在处理后三日内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镇禁毒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刘宝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均合任副组长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推动,调度督导、情况控制等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省管市、市管县、县管乡、乡管村、村管户”的“五级责任制”要求,推动各村(居)依法履行禁种铲毒主体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实效。行动中,镇禁毒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春耕备种,组织全面摸排,及时反馈非法种植信息;林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林业管护等工作,加大重点林区巡逻控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乡村集市等监管力度,注意发现销售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件线索,严防毒品原植物形成产量并流入非法渠道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禁种铲毒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是我县禁毒风险点之一,特别是今年我市还是全省禁种铲毒大比武的战场之一,各村(居)更要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防死守,避免出现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5月1日后,被上级禁毒办累计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200株以上的乡镇(街道),予以市级重点整治;被国家禁毒办和省禁毒办累计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2000株以上的县(区),予以省级重点整治。县禁毒办将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采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测和暗访抽查的手段进行检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各项纪律。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对大面积非法种植或集中铲除数量较大的典型案例,未层报省禁毒办同意,一律不得对外宣传;除固定证据需要,铲毒过程不得随意拍照、录像,相关影像资料不得在外网发布。
附件1:杨庄镇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专项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杨庄镇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宝军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海勇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张均合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王永华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杨洪柏 党政办主任
张孝琳 党建办主任
张 健 宣传办主任
刘军吉 派出所所长
鞠永旺 司法所所长
武玉江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靳希政 镇中学党总支书记
程广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程祥峰 杨庄管理区总支书记
孔庆强 善疃管理区总支书记
耿东政 儒林管理区总支书记
杨 阳 四社管理区总支书记
张 欣 四官庄管理区总支书记
祝洪章 兴盛管理区总支书记
宋令军 西山根管理区总支书记
任成帅 曹家坡管理区总支书记
附件2:
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专项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24年杨庄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考评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行动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各村(居)。
二、考核时段
2024年3月25日至6月15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打击处理等项内容。
四、计分标准
考核计分分为宣传发动、排查整治两部分,共计70分,排查整治为加减分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宣传发动(50分)
1、各村(居)均组织网格员及村两委人员进行宣传发动的计10分,以上报宣传照片为准,发现一地未达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悬挂横幅,每个村(居)、社区悬挂2处以上的(每个自然村悬挂不少于1处)计10分,发现一地未达标
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组织人员每村入户发放禁绝种植毒品原植物告知书和宣传资料,对近三年因非法种植被处罚的人员发放率达到100%的计10分,发现一地未达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4、组织宣传教育进课堂活动,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的计10分,发现一处学校未开展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充分利用线上宣传,各村居微信工作群积极转发镇公众号相关文章、及相关禁种铲毒政策的计10分,每发现一村未开展的扣1分。
(二)排查整治(20分)
各村每自查排查出一处,计5分;由镇督导排查出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三)减分项
被国家、省禁毒办航测巡查、暗访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每株扣1分;被市、县禁毒办或县禁毒办航测巡查、暗访发现非法种植的,每株扣0.5分。凡发现未使用无人机进行踏查的,扣10分。凡弄虚作假,每起扣10分。
五、督导检查
镇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将组织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镇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成绩纳入全镇2024年度考核。
本考核办法由镇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杨庄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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