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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0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杨政发〔2023〕2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杨政发〔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3-2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杨政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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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20232

杨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无序发展、污染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经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实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散乱污”实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有效消除“散乱污”污染,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整治重点

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非法排放企业。重点涉及:石子石料加工、机制砂、塑料加工、橡胶制品、水泥制品、木材加工、浸渍纸、散煤加工、皮革加工、机械制造、车辆电器拆解、喷漆喷塑、废品回收加工、化工、铸造、五金、造纸、汽修等,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企业。

三、整治原则

(一)转型规范一批。对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等措

施,依法依规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实现污染物

稳定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的,实施限期转型提升。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经评估可以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限

期统一实施规范整治。

(二)停产整治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取缔类,但

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统一依法

实施停产整治。

(三)关闭取缔一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规定,对属于淘汰落后类的,依法实施关闭

2对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污染环境严重且治理达标无

望的,依法实施关闭。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

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排查工作要深入现场,做到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确保排查的范围、内容、污染事项全面、真实、准确。

)分类整治。

1转型规范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到人,可操作性强。对转型企业,要“一企一策”,充分论证可行性、可操作性,对标行业先进生产工艺、治理技术,明确减少污染排放总量,确保按期完成;新设或原地改造的园区,必须规范运行管理,统筹环境污染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

2停产整治类。制定停产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严格落实整治要求。整治期间,必须停产到位,严禁擅自复产。整治完成后,组织进行综合评估,经整改验收和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县“散乱污”整治提升专班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

3关闭取缔类。严格落实“两断三清”,依法依规断水断电,清除生产设备、原料、产品,严防死灰复燃。对非

法开采矿山、砂石等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常态长效。各管理区、村(社区)开展不定时巡查

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甄别、

第一时间整治,及时动态更新管理台账,防止排查整治“运

动式”、“一刀切”。每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形成二次清

单,并上报镇环保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队伍,深入排查整治,切实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成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漏报、瞒报、谎报的,对清理取缔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对擅自为散乱污”企业恢复开工提供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建立“三级监管网络。各村委要及时发现、上报“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制止其违法生产行为,严禁对“散乱污”企业在建设用地、生产供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


附:杨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杨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海勇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 庞京华  人大主席

刘大磊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张晓强     组织委员

马鹏飞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四社管理区书记

王国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若龙     人大副主席

成 员: 程祥峰  杨庄管理区书记

孔庆强   善疃管理区书记

祝洪章   兴盛管理区书记

耿东正   儒林管理区书记

任成帅   曹家坡管理区书记

宋令军   西山根理区书记

   四官庄管理区书记

    环保办主任、四社管理区主任

曹光杰     综治办主任

刘军吉     派出所所长

田洪理     供电所所长

侯天友  土地所所长

周彦铭     安监办主任

王世省     财政所所长

郝凤楚     林业站站长

徐英梅     统计站站长

潘希明     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马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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