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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1-00003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21-08-16
发文字号: 杨政发﹝2021﹞26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沂水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杨政发﹝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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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沂水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

开展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

各管理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山东省慈善条例》精神,进一步弘扬“崇向善、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聚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慈心一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沂水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正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沂单位,各人民团体,县人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山东省慈善条例》精神,进一步弘扬“崇向善、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聚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央、省、市属驻沂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各学校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捐赠活动。

二、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实施,8月31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捐赠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总结阶段。

、捐方式

赠活动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县直慈善分会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原则上以接收资金为主,其他任何机构不得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城乡居民可以设立互助基金个人(家庭)小额冠名基金;企业可设立定向冠名慈善基金,开展专项救助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及个人依法享有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所善款统一上缴至沂水县慈善总会账户(户名:沂水县慈善总会,开户行:山东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号:2970057614205000014092),捐赠单位或个人带银行证、单位工作人员捐款花名册到沂水县慈善总会开取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联系人:贾萍,联系电话:15063290937,2211806)。

四、捐赠用途

本次“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的款物,用于全县扶危济、抚孤助老、助学助残、乡村振兴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慈心一日捐”活动是全社会参与慈善的有效平台,对弘扬善文化,营造良好向善围,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遵循“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不搞硬性派;要维护募捐秩序,各乡镇、各分会负责好本区及所属会员企业的募捐工作,不得跨辖区、跨所属会员企业多头募捐;要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将接收的每一笔善款及去向,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慈善总会要加强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大对“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踊跃参与慈善捐赠浓厚氛围。

 

 

 

 

沂水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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