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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1-00003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文字号: 杨政发〔2021〕21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曹家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申请的审核意见(杨政发〔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1-06-28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杨政发〔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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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曹家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申请的审核意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庄曹家坡村集体所属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申请入市,该宗地面积12102平方米,位于杨庄镇曹家坡村高速公路以南、曹高路以东。经审核,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符合规定的经营性商业、工业用途,地块权属清晰、没有争议,集体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入市方案合理可行,镇政府通过审核,将其提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

如无不当,请转报县政府批准。

附件:曹家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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