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1-00003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发文字号: | 杨政发〔2021〕17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方案(杨政发〔2021〕17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方案(杨政发〔2021〕17号)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根据《沂水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县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管理区、村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随机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加减分制。
四、考核内容
1、各村必须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本村重点工作来抓,具体监督、规范公民丧葬行为。(1)有村民去世后,村红白理事会必须第一时间详细填写逝者手机信息报告单并上报公墓办。信息报告单上报时间与追思会召开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个小时。未按要求上报的每一次扣0.5分。(2)安排逝者亲属带齐资料到公墓办办理入公墓手续。每出现一例办理手续资料不全、理事会成员未签字等扣村0.5分。(3)殡仪车实行统一调度,各村不得私自联系殡仪车司机,必须先上报管理区,由管理区核实好后,方可通知镇殡改办派殡仪车。每发现私自联系殡仪车的每次扣村5分,罚500元。
2、逝者有闲坟、闲棺的,必须如实上报镇殡改办。(1)每有1例闲馆未上报的扣村2分,罚村主职干部200元。(2)在销毁闲棺时,村红白理事会成员必须监督好,同时当日将视频资料上报镇殡改办,未报或迟报的扣村0.5分;视频资料必须体现出销毁闲馆的人员,视频资料不合格扣村0.2分;按要求上报视频资料合格的,每次加村考核分0.5分。(3)有闲棺未销毁或者弄虚作假的,每例扣村考核分5分,罚村主职干部500元。有闲坟隐瞒不报的,每例扣村5分,罚村主职干部500元。
3、逝者去世按照县里要求高标准开好“追思会”。(1)“追思会”仪式现场庄重肃穆、程序严谨,条幅上要有与条幅自带文字协调一致的逝者姓名,有音响设备,原则上悬挂逝者照片,参加仪式人员要佩戴白花并排列整齐,无披麻戴孝现象。(2)每场“追思会”须上报分别带有主持人和致悼词人的2张“追思会”现场全景照片,并标注主持人和致悼词人的姓名、职务,主持人须由管理区工作人员担任,致悼词人须由村支部书记担任。(3)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穿戴马甲,全程搞好丧礼期间的服务,不得提供泼汤等旧丧礼仪服务。(4)召开完“追思会”后及时上报追思会照片、视频,不合格的扣村考核分0.5分并扣发补贴50元;按要求上传资料合格的,每一次加村考核分0.5分。
4、村民去世后一律进公墓安葬,并由村级负责监督好安葬过程。(1)由村红白理事会成员拍好照片、录好视频资料于当日下午5:00前上传至镇公墓办。逾期未报的每1例扣村考核分1分。入公墓照片、视频不合格扣村考核分0.5分并扣发补贴20元。(2)镇殡改办每月不定期对全镇各村的老公墓进行巡查,每发现一起旧坟头动土、新坟现象的或者有花圈、纸扎等祭祀用品的,扣村级考核分10分,同时村级必须负责将去世人员重新安葬进公墓,并罚管理区分管领导和管理区书记各200元,村主职干部和包村干部各500元。(3)每发现一起辖区内村民去世进公墓安葬后又将骨灰迁回老林的,扣村级考核分10分,同时村级必须负责将去世人员重新安葬进公墓,并罚管理区分管领导和管理区书记各200元,村主职干部和包村干部各500元。(4)辖区内村民去世不准起坟头。每发现一起扣所在村考核分0.5分,并有村级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坟头平掉。
5、村民去世入公墓安葬时,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安排。按公墓介绍信安排的墓穴进行安葬,不准挑选墓穴,否则不准安葬,其中去世人员亲属的解释工作由村级负责。
6、持续开展散乱坟头搬迁。(1)鼓励各村对交通主干道两侧、山林、村内等区域散乱坟头实施搬迁。每搬迁一个加2分,持续累加,因项目占地、整村搬迁等因素被动搬迁的不予计分。(2)鼓励占地10亩以上、坟头密集的成规模老墓地整体搬迁复垦并发挥土地效益,每搬迁一处加5分。散乱坟头和成规模老墓地搬迁前须向县公墓管理中心提报搬迁计划,并经现场确认批准,搬迁过程要留存相关资料并上报。
7、村级负责监督、规范辖区内村民的祭祀行为。宣传引导村民必须在焚烧池内焚烧祭祀用品,严禁在墓区通道中间焚烧祭祀用品。每发现一起在墓区通道中间焚烧祭祀用品的扣所在村考核分0.5分,并罚村级50元。造成绿化苗木死亡的,加倍罚款并由相关村负责绿化苗木的补植。
8、积极推行丧事简办,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1)各村按照丧事简办标准进行实施,每有1户未实施的,扣考核分1分。严禁穿白带孝,发现一起扣村考核分5分并罚村主职干部500元。(2)村红白理事会发挥好作用,监督群众按照《杨庄镇丧事简办标准》实施丧事简办的,每有1户给加村考核分1分,并奖励该村红白理事会100元。
9、村民去世后入公墓安葬,老伴已去世的要求必须合葬。村红白理事会负责做好逝者家属解释工作。每有1户合葬的加村考核分1分。
10、每逢重大祭祀节日,公墓辐射村必须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到公墓值班,出现未到公墓值班的,每次扣村考核分2分,罚村主职干部100元。
11、各村按时参加业务培训会议,无故旷会的每次扣村考核分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同时各村要随时关注镇殡改工作群内的工作通知,及时回复群工作内容及要求。不按要求回复的,每次扣村考核分1分。
五、结果运用
1、随机考核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标准执行。
2、考核采取日常考核、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年终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成绩列前10名的村授予“杨庄镇殡葬改革工作模范村”荣誉。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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